1月29日晚,馬來西亞民航局宣布馬航MH370航班失事,并推定機上所有239名乘客和機組人員已遇難。馬來西亞政府同時保證,馬來西亞航空公司會承擔相應責任,保障家屬根據(jù)相關國際公約、國內(nèi)法并合理參照國際慣例所應享有的正當權益,包括通過協(xié)商或訴訟等方式完成賠償程序。馬方的此番表態(tài)對于失事客機上的154名中國乘客親屬意味著什么?相關的賠償程序將如何啟動?記者就此采訪了馬航MH370航班中國乘客家屬法律服務團團長、北京君合律師事務所合伙人白濤。
記者:此番正式宣布馬航MH370客機失事,與之前的“失聯(lián)”狀態(tài)相比會在法律上帶來什么變化?
白濤:中國與馬來西亞都是《蒙特利爾公約》的締約國,都要尊重公約對于民航事故中人身傷害賠償?shù)南嚓P規(guī)定。
之前馬航MH370客機盡管處于失聯(lián)狀態(tài),但客機沒有依照合同約定抵達目的地的法律事實已經(jīng)存在,因而也已經(jīng)具備了索賠的條件。按《蒙特利爾公約》第十七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要針對人身傷害進行索賠,必須以造成旅客傷或亡的事故作為條件,而之前的“失聯(lián)”還很難說是造成旅客傷亡的事故,F(xiàn)在馬來西亞政府正式宣布馬航MH370航班失事并推定旅客全部死亡,讓原來事實的不確定狀態(tài)轉為確定狀態(tài),這樣就滿足了公約的要求,進而可以依法啟動索賠。
記者:接下來中國的遇難者家屬及其律師將會從法律上對馬航客機失事事件做何應對?
白濤:馬航MH370中國乘客家屬法律服務團從去年3月航班失聯(lián)之后即告成立,由來自國內(nèi)航空法、國際公法、家庭法等領域的11名資深律師組成,向客機遇難者家屬提供免費的公益法律服務。一年來已經(jīng)為遇難者家屬做了大量的前期準備工作,接下來法律服務團將很快與馬來西亞航空公司開展賠償方面的協(xié)商談判。
從目前國際空難的善后處理來看,絕大部分案件是通過協(xié)商談判的形式來確定賠償方式與金額,從而使事件得到解決。目前馬來西亞政府已經(jīng)宣布航班失事并保證馬航會承擔相應責任,在一定程度上也表明其做好了相關賠償方面的準備。當然,也存在談判無法達成一致的可能性,這就意味著需要從訴訟的途徑獲得賠償。
記者:如果需要提起法律訴訟,遇難乘客家屬方面需要做哪些準備?
白濤:遇難乘客家屬需要理智地面對可能出現(xiàn)的法律訴訟。
當集體談判無法達成一致意見時,由于機上乘客的情況各異,法律訴訟的提起將是一個個性化較強的問題。從起訴地點的選擇來說,《蒙特利爾公約》規(guī)定了5個可供原告選擇的地點,中國和馬來西亞都包括其中。而不同地點的選擇也會帶來適用不同法律和司法程序的差異,導致最終結果也不一樣。
需要提醒注意的是,遇難乘客家屬應該及早做好法律準備。首先,按照法律規(guī)定提起訴訟有兩年的時間限制,如果在2016年3月7日之前未能提起訴訟,則遇難乘客家屬可能會喪失通過法律訴訟途徑索賠的權利。其次,根據(jù)“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一旦提起訴訟,遇難者家屬需要收集大量證據(jù)來證明自己的損失。證據(jù)的收集需要一定的時間,目前律師團已經(jīng)對家屬進行了收集資料的指導。本報記者 張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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