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20日電 “證人玩失蹤!”據(jù)澳門市民日報報道,澳門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涉嫌貪污案昨進入第七堂聆訊,合議庭原安排二十多名證人出庭作供,卻出現(xiàn)多名證人齊齊“玩失蹤”,當中包括案中關鍵人物、涉嫌以超過一億三千多萬元行賄被告歐文龍的新明輝負責何明輝。
報道稱,其實,自歐案曝光后,何明輝在澳門似“消聲匿跡”,檢察院雖要求警方協(xié)助尋找下落,但至昨日開庭一刻仍未見上庭,在“逼不得已”下,合議庭宣布押后傳召何明輝。另外,亦有原定安排在昨日作供的證人礙于在其它案件中列為嫌疑犯,最后也沒有作證。
“世紀巨貪案”揭發(fā)歐文龍擔任司長期間暗藏多位“生意伙伴”,人稱“澳門建筑大王”的新明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長何明輝便是其中一員。據(jù)案情披露,何明輝在澳門蛋、國際射擊中心、函仔北安海明灣加建三層以及換地申請、垃圾焚化爐擴建工程、金都酒店工程加快審批及驗收、銀河星際酒店工程加快審批及驗收等多項公共及私人工程中,涉嫌以超過一億三千多萬元賄款贈予歐文龍,令其公司可以輕而易舉取得約十七項公共及私人工程承建或審批。
今年初,初級法院對歐文龍多名親屬及何明輝等商人展開預審,及后并對他們提出起訴批示,其中,何明輝被控以十八項行賄罪及十八項清洗黑錢罪,案件目前正在初級法院排期審訊。
而歐案被揭發(fā)后,何明輝行蹤一直成謎。澳門廉政公署曾于今年九月初發(fā)出新聞稿表明:“澳門廉政公署因公務上之需要欲會晤何明輝,請何先生見報后盡快與廉政公署聯(lián)絡。”
多名證人失蹤要警方協(xié)助通知
直至昨日歐案繼續(xù)開審,合議庭原定安排傳召何明輝出庭作證,但在開庭一刻,合議庭書記向法官表示:“何明輝未有到場”;助理檢察長宋敏莉同時表示,已就此要求治安警察局協(xié)助詢問何的下落,但未有回復。在上午審訊結束后,經控方建議,合議庭法官宣布,由于警方就何明輝下落未有回復,故將何的傳訊押后,并另作安排。
到了下午,合議庭原定傳召出庭作證的證人何國榮、楊綿綿、楊宣冰及陳鴻生,雖然法院已發(fā)出命令狀通知他們,但未收到回復。另,合議庭又透過掛號信以及致電的方式聯(lián)絡居于香港的證人何婉芬、梁逢杰(以上人名全為譯音)出庭作供,但同樣未有任何音訊;谟凶C人未能作供,助理檢察長宋敏莉就此要求治安警察局協(xié)助通知有關證人,至于居于香港的兩個證人則等待信件回復后才確定是否聯(lián)絡得上;辯方律師施展鵬不反對有關要求。
除此之外,同樣安排于昨日出庭作供的楊華光(譯音),由于在其它案件中列為嫌疑犯,終審法院院長、合議庭主席岑浩輝便詢問他是否拒絕作供及陳述,楊表示拒絕。
不過,合議庭助審法官賴健雄則認為楊華光的情況與歐文龍不同,因為歐在犯罪時的事實身分為司長才可作特別處理,故認為楊華光可保持緘默,但不可拒絕作答。而辯方律師施展鵬則認為楊有權保持緘默。
最后,岑浩輝表示,鑒于不清楚楊華光在另一卷宗以何事實而列為嫌疑犯,因此決定通知檢察院在三日內查看楊華光、何國榮、何婉芬等刑事案件之嫌疑犯,是否與本案起訴書所載列事項有聯(lián)系,合議庭才決定是否傳召這批證人出庭作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