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1月12日電 據(jù)澳門日報報道,澳門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涉貪案今日進入第四堂聆訊,控方首批約十名證人將被傳召出庭,以現(xiàn)職公務人員為主,部分更是部門領導或主管。
報道說,經(jīng)過上周庭審,被吿自辯階段在上周五歐文龍選擇不答辯之下猝然中止。今將進入第二階段的證人作供?、辯雙方都有機會與證人對質(zhì),可能供出更多未曝光的案情。
之前有消息指,控方證人達九十多人,辯方證人也超過十人。在已進行的聆訊中,起訴書曾提及多位工務、能源、公用事業(yè)機構(gòu)的負責人。
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涉嫌嚴重貪污的案件于上周一開審。起訴書指歐文龍在任期間利用職權,在四十一項公共及私人工程項目中收取何明輝、陳東生、殷飛歷及鄧儉民的賄款,干預工程招標及服務批給,又不追究工程違規(guī),漠視多項施工期間發(fā)生的傷亡事故。賄款高達三億元。起訴書指,歐文龍慣性把利益收受的摘要記錄于《友好手冊》內(nèi),此手冊也被廉署在其官邸搜獲,成為重要證據(jù)。
歐文龍為分配、操控其龐大利益輸送、收受賄賂的需要,以家人不同名義在海外成立空殼公司。據(jù)判詞,有涉案商人也以相當迂回的方式,經(jīng)過幾層資金往來,最終把賄款轉(zhuǎn)入上述的空殼公司內(nèi)。
歐文龍起初對控罪逐一反駁,強調(diào)自己是依既定程序批給,又批評起訴書自相矛盾。但當控方審問到具體的利益收受環(huán)節(jié)時,他就以“沒有印象”、“不清楚”、“不知道”等回避。在其辯方律師的引導下,歐文龍亦指六百萬元以上的工程批給不在其職權范圍。
上周五第三堂聆訊峰回路轉(zhuǎn),歐文龍稱為免自己的言論引起“誤解”,所以不再就與商人鄧儉民的不法資金往來及其擁有的巨額資財作出任何辯解。由于歐拒絕答辯,事出突然,第三堂聆訊維持了十五分鐘便休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