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社署:本月收緊發(fā)放內地父母在港產子綜援
2008年04月02日 11:21 來源:中國新聞網 發(fā)表評論
中新網4月2日電 據香港大公報報道,針對內地父母在香港產子后,將小孩獨留在港然后申請綜援的情況,特區(qū)政府已經在這個月起收緊審批尺度。以上兒童在申領綜援時,需要由副署長或者署長親自批準。社署認為,小孩單獨留在香港并非最佳利益。
社署署長余志穩(wěn)1日出席西貢區(qū)議會時說,雖然香港有較佳的醫(yī)療和教育,但小孩由父母照顧,較獨留在香港好。他表示,若父母計劃在香港產子,小孩將來在香港接受教育,他們就應自行為小孩做出安排及計劃,而非依賴香港或特區(qū)政府的照顧。單獨留小孩在港,這不是盡責父母應該做的事。
余志穩(wěn)表示,由2006年起大約有90名在香港出生,而父母是內地人的小孩,獲酌情批準每月領取約2000元綜援,再交由親友等照顧。有關單位檢討政策后,2月起再沒有批出。
另外,社署將動用4500萬元,在全港多個小區(qū),推出小區(qū)保姆先導計劃,為期3年,今年稍后進行招標,預計年底至明年初推行。
【編輯:劉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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