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6月19日電 據(jù)香港《文匯報》報道,已故香港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千億遺產(chǎn)案,18日踏入第23天審訊。陳振聰陣營筆跡專家Paul Westwood供稱,“06年遺囑”上龔如心簽名與樣本簽名的不同之處全屬“可接受范圍”內(nèi),認為簽名是真確。
Paul Westwood又繼續(xù)反駁華懋陣營筆跡專家提出簽名的不同之處,他認為龔如心簽名“Nina”的“i”字的一點并無不妥,與其它樣本相似;華懋一方則堅稱,“06年遺囑”簽名“i”字上的一點太短,質疑是偽冒者疏忽所造成。
代表華懋慈善基金的資深大律師張健利,引述基金筆跡專家Robert Radley的供詞,指“06年遺囑”簽名前部分“Nina T H Wang”中“i”的一點較短,質疑是偽冒者臨摹簽名時分開幾部分臨摹,最后才在“i”字上畫點,令該一點太短。供詞又指,其它簽名樣本顯示,“i”字的一點應為“中途點”,由于接著要簽余下部分,該“點”較長。
Paul Westwood則認為,“i”字的一點并無不妥,他又舉例指部分樣本中的“i”字的一點,也較其它樣本為短。但Westwood承認,若只簽寫短寫簽名“Nina”時,“i”字的一點應是最后筆劃;若連姓的長寫簽名,“i”字的一點是“中途點”,而偽冒者也有可能分開幾部分進行臨摹。張健利又指出,“06年遺囑”龔如心簽名是長寫的“Nina T H Wang”,Westwood卻以短寫簽名“Nina”的樣本作比較,并不合理。
Robert Radley又指,“Nina”的“N”字,轉角位與簽名樣本有異。Paul Westwood 反駁,若遺囑上龔的簽名是偽冒,作為“優(yōu)秀偽冒者”根本不可能忽略此重要細節(jié),故推斷這個與樣本不同之處只是“自然”差異。他又認為,即使遺囑簽名與樣本簽名有不同之處,但兩者具一定數(shù)量的相似部分,足以推翻有關差異,證明簽名屬實。
Paul Westwood又指,龔如心2007年3月入住養(yǎng)和醫(yī)院期間,當時的簽名能反映龔病重時的簽名狀況,具有參考價值。其中兩個龔在2007年3月6日的簽名中,就顯示出龔簽名時有不同手部移動,雖然兩個簽名與其它樣本存有大差異,但就與06年遺囑龔如心的簽名擁有共同特征,例如簽名“Nina T H Wang”中“T”字尾部都較短,“i”字的一點也相似。
Westwood又指,根據(jù)他以往驗證簽名真?zhèn)蔚慕?jīng)驗,一般驗證是需要1000個樣本作比較,認為案中可參考的樣本數(shù)目太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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