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24日電 據香港明報報道,一名8歲女童上周在屯門大興商場附近被發(fā)現全身赤裸,身上多處紅腫,好心路人為她蔽體并報警,揭發(fā)女童因弄壞家中電風扇按鈕而遭母親懲罰赤裸游街。女童的母親昨承認虐待罪名,裁判官斥責她的行為完全不能接受。
案件押后至7月7日判刑,等候35歲女被告的感化官報告,其間被告獲準保釋外出。社署發(fā)言人表示,由于案件仍在聆訊當中,不宜評論個案,但案發(fā)后社署已安排個案社工,跟進女童的情況及長遠福利安排。
控方案情指出,今年6月18日早上約8時15分,8歲女童全身赤裸在屯門大興商場附近徘徊,一名女途人發(fā)現后,立即替女童購買衣服蔽體,隨即報警。警方調查后,女童稱因在家損壞了電風扇按鈕,母親情緒激動下先用衣架打她的四肢,再把她的衣物全部脫去,要她全身赤裸獨自留在街上,以作懲罰。
女童后來被送往屯門醫(yī)院,檢查后發(fā)現四肢、胸口及頭皮紅腫,女童現已痊愈出院。
辯方求情時指出,被告已感到后悔,故坦白承認控罪;當時被告只想教訓頑皮的女兒,但明白用錯了方法。辯方又稱,與被告同住的丈夫及涉案女童已原諒被告,希望法庭給她改過自新機會。辯方同意被告所犯罪行嚴重,但認為判監(jiān)的懲罰未必最合適;此外,被告已辭去美容師的工作,打算全職照顧女兒。
裁判官斥責被告的行為是完全不能接受,不排除判處被告監(jiān)禁的可能,但認同辯方的說法,認為今次是單一事件,決定先索取感化官報告,了解被告與其家人尤其是與女童的關系。
香港保護兒童會總干事蘇淑賢表示,8歲兒童已有足夠認知感到羞愧,雖然父母可能只是想借此阻嚇,但兒童很可能有錯誤解讀,以為自己被父母遺棄、沒有價值,當兒童被最依賴的人傷害,可能會破壞他對人的信任。她認為最有效的解決辦法是,先讓父母明白兒童的心理傷害及影響,再以溝通去消除心中的郁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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