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1月22日電 歐文龍案昨日(二十一日)的聆訊中,原本安排中國銀行香港分行專責處理公司賬戶的職員鄭達恩出庭作供。但由于對方選擇不出庭作供,故法官岑浩輝依法在庭上宣讀其在刑庭上、在法官及控辯雙方見證下的備忘筆錄,以及在檢察院及廉署時所作的口供。
據(jù)澳門日報報道,證詞透露,歐文龍當日曾分別與Ecoline Property Limited代表李社長及Best Choice Asset Limited代表林偉,前往香港中銀辦理兩公司的開戶手續(xù)。李社長及林偉均授權予歐文龍全權處理有關賬戶,至今未變;歐文龍亦偏愛風險較低的結構性存款投資計劃。
同時揭露,歐文龍曾于被捕前三日親臨香港中銀,處理一筆一億○八百萬元的款項。歐文龍曾于當日計劃為其中一公司賬戶辦理開設網(wǎng)上理財及支票戶口手續(xù),但當日即要求中止辦理。
與李社長林偉開戶口
根據(jù)法官岑浩輝在庭上宣讀中國銀行香港分行專責處理公司賬戶的職員鄭達恩的證供內(nèi)容顯示,由于工作關系,鄭達恩曾與歐文龍見面七至八次。鄭主要負責公司銀行賬戶理財業(yè)務。
由于該行有一套政商界要人數(shù)據(jù)系統(tǒng),當歐文龍辦理開戶手續(xù)時,鄭達恩在輸入其個人數(shù)據(jù)時,已由系統(tǒng)得知歐文龍為澳門一名重要官員,故對其印象特別深刻。李社長及林偉由于曾與歐文龍一同到銀行辦理開戶手續(xù),故鄭對兩人亦有印象。
李社長授權歐理賬戶
歐文龍于二○○四年年底到香港花園道中國銀行香港分行,當時歐文龍向鄭達恩詢問有關開設公司銀行賬戶的手續(xù)。隨后歐文龍將Ecoline Property Limited的有關資料交予鄭達恩。
由于銀行需要時間審批,故一星期后,鄭達恩通知歐文龍需到銀行交付手續(xù)費,歐文龍隨后親自到銀行繳交。至○五年一月三日,歐文龍與李社長到銀行透過鄭達恩,為Ecoline Property Limited辦理公司賬戶開戶手續(xù),分別開設港幣及外幣綜合戶口。開戶時,作為Ecoline Property Limited代表的李社長將賬戶全權授予歐文龍直接處理,著銀行不用與李社長聯(lián)系。
鄭達恩并吿知李社長,若要取消授權,必須辦理與開戶時同樣的審批手續(xù)。但至今李社長仍未辦理過取消授權的手續(xù),代表歐文龍仍實質(zhì)上操控該賬戶。歐文龍亦要求銀行方面將所有賬戶文件寄往香港一郵政信箱,聯(lián)絡電話亦為歐文龍的私人手提電話。
隨后,歐文龍曾向鄭達恩查詢投資計劃,由于歐文龍父親歐榮光在該行有投資理財戶口,故鄭達恩將其轉(zhuǎn)介予相關同事專門負責。歐文龍亦于○六年三月,將Ecoline Property Limited一筆四千二百萬元款項轉(zhuǎn)作結構性存款。
林偉未取消授權申請
去年五月份,歐文龍與Best Choice Asset Limited的代表林偉去到香港中銀,同樣透過鄭達恩辦理公司戶口開戶手續(xù),情況與辦理Ecoline Property Limited公司賬戶開戶手續(xù)時大致一樣。同樣,林偉亦將賬戶全權授予歐文龍直接處理,相關銀行文件亦同寄往香港一郵箱,聯(lián)絡電話亦為歐文龍的私人手提電話。
至今林偉亦未有申請取消授權,故歐文龍仍實質(zhì)上操控該賬戶。
至距離歐文龍被捕前某日,歐文龍致電鄭達恩,詢問為何Ecoline Property Limited公司賬戶突然多出一筆一億○八百萬元的款項。鄭達恩解釋由于歐文龍早前所作的結構性存款,銀行方面因應情況,會主動中止結構性存款,有關款項會自動轉(zhuǎn)入相關戶口。
被捕前三日往港理帳
歐文龍得知后,在被廉署拘捕前三日,即去年十二月四日上午,親自前往香港中銀處理該筆一億○八百萬元的款項。在Ecoline Property Limited的賬戶中,分兩筆將一億元款項作結構性存款,八百萬元則轉(zhuǎn)入Best Choice Asset Limited于另一銀行所開設的賬戶。
歐文龍亦著鄭達恩為Ecoline Property Limited賬戶辦理開設網(wǎng)上理財及支票戶口。但至下午,歐文龍突透過電話吿知鄭達恩,取消辦理有關手續(xù)。三日后的十二月七日,歐文龍被廉署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