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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十一五"行動綱領突破性提"人民幣自由行"建議

2007年01月16日 15:02

    內地金融機構獲準在香港發(fā)行人民幣債券后,刺激人民幣升值。有金融界人士表示,短期內對港元影響不會太大,因人民幣及港元仍不能自由套戥,故暫時只會造成心理上影響。 中新社發(fā) 洪少葵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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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wǎng)1月16日電 據(jù)香港文匯報報道,《“十一五”與香港發(fā)展》行動綱領15日公布。四個小組之一的金融專題小組提出80項具體建議,其建議雖繁多,但當中的“靈魂”可以用6個字概括,即“走進去、引進來”。

  綱領中突破性地提出“人民幣自由行”及放寬QDII的建議,又向中央提出希望將A股及人民幣衍生產(chǎn)品引入香港,皆為引進來概念;而提議中央降低香港專業(yè)人士進入內地市場的門檻,及香港銀行對內地銀行占股比例的最高限額,均是走進去的目標。

  金融專題小組建議以人民幣自由行,是“引進來”的最重要一步,小組希望日后能以人民幣支付香港從內地直接進口的貿易,支付范圍可擴大至轉口貿易及香港對內地的出口,這同時又會鼓勵內地金融機構在港發(fā)行人民幣債券,及推出相關的人民幣期貨產(chǎn)品,長遠更有助香港成為人民幣離岸中心。

  倡準許內地個人投資H股

   人民幣自由行變相要求內地放寬QDII可投資的范圍,甚至允許內地個人及機構毋須通過QDII安排投資香港,令更多資金流入本港市場,實際行動如投資H股等。此外,港交所早前已宣布正研究推出人民幣期貨產(chǎn)品,小組認為,有關產(chǎn)品初期由廠家參與較多,而港交所推出有關產(chǎn)品,亦有利帶動散戶參與。專題小組召集人李國寶相信,國家將密切關注人民幣情況,“人民幣自由行”料不會導致人民幣炒賣活動。

  A股衍生產(chǎn)品可在港買賣

   香港工業(yè)總會名譽會長梁君彥認為,如內地貨品來港能用人民幣結算,長遠對中小企有幫助。他解釋,現(xiàn)時內地進港的貨品需先以美元或港幣結算,再轉匯成人民幣,于匯兌上有一定手續(xù)費,若人民幣能自由兌換,就可減雙重匯兌的費用,對企業(yè)帶來方便,加上人民幣升值,對企業(yè)亦有好處。

   隨著更多企業(yè)可能采取A+H同步上市模式,小組又建議加強與內地政府在監(jiān)管傳播資料、跨境買賣和結算安排等范疇上進行合作,以及進一步放寬對外證券投資的試點,鼓勵資金從內地引入香港。而內地證券及期貨交易所將成為港交所首選的戰(zhàn)略合作伙伴,以協(xié)助兩地的投資工具互通,若果事成,A股的相關衍生產(chǎn)品,將可以在本港市場買賣;同樣,H股的相關產(chǎn)品亦可于內地交易所買賣。

   另外,小組建議引入內地交易所及內地銀行間的場外交易,及設立套戥機制,允許在有關機構特批下進行所涉及的外匯交易,兩地的金融產(chǎn)品價格趨一致。為落實此建議,兩地交易所需建立上市證券交叉買賣平臺、港股的中央結算系統(tǒng)要與內地聯(lián)網(wǎng)、以及連接香港與內地人民幣的清算系統(tǒng)等,小組希望可在短至中期內落實。

  香港銀行可享內地同業(yè)待遇

   至于“走進去”方面,有關建議則早在以前已經(jīng)提出,包括內地放寬目前所允許的香港銀行對內地銀行占股比例的最高限額,通過合適的安排,增加持股的港資代表在內地銀行管理層代表的參與程度,以及允許內地開展全面的銀行服務,并享受與內地銀行同等待遇。

   除銀行外,香港的證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險公司等,小組都希望他們可在內地設立獨資管理公司及分公司,讓他們在內地開展全面業(yè)務。此外,讓香港上市公司到內地發(fā)行預托證券,亦是小組建議爭取的,相信要落實上述的建議需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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