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日報7月1日刊發(fā)江門市廉政公積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答記者問,回應從7月1日起試行廉政公積金制度質(zhì)疑;貞Q建立廉政公積金制度是一種制度探索,不是變相提高福利。全文如下:
廉政公積金具有風險性與約束性——市廉政公積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答記者問
為加強市直機關、事業(yè)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從7月1日起,我市將在市直機關及事業(yè)單位開始試行廉政公積金制度。作為廉政勤政制度建設的帶有探索性的改革舉措,其出臺背景與制定過程怎樣?制定這一制度的目的是什么?它是不是在變相提高公務員的福利?對簽訂承諾書自愿加入廉政公積金體系的這部分公務員來說,該制度具有怎樣的正向引導和剛性制約作用?昨天,市廉政公積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國內(nèi)外已有成功實施先例
問(記者,下同):市直試行廉政公積金制度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您能向大家介紹一下,我市這項制度的由來以及制定的經(jīng)過嗎?目前國內(nèi)外是否有這樣先例,實施的效果如何?
答(市廉政公積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下同):一直以來,我市都在思考怎樣探索建立一種促使公務員履行廉政、勤政責任的經(jīng)濟獎懲機制;2008年更是將此列為江門市委解放思想學習討論活動19個重點調(diào)研課題之一。在新加坡以及我國香港已經(jīng)有非常成熟的廉政金制度,國內(nèi)的一些縣市和市級的政法系統(tǒng)也有探索實行廉政金制度,并取得一定成效,他們的經(jīng)驗也給了我們啟發(fā)。在此后的兩年時間內(nèi),我們還到實行地區(qū)與單位調(diào)研,了解他們的做法;召開各種類別座談會,傾聽包括群眾代表、政協(xié)委員、人大代表、公務員代表等各方面意見。大家對在我市試行廉政公積金制度,基本表示認同。接著,我們又慎重仔細醞釀推敲制度條款,反反復復,才制定出臺了該項制度。
因為剛推出這項制度還缺乏經(jīng)驗,所以,《江門市市直廉政公積金試行辦法》目前暫在市直范圍試行。同時,任何一項制度在實施過程中都會遇到這樣或那樣的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將通過多種渠道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對大家反映的問題進行認真綜合分析,實事求是提出解決方案,使該項制度在實踐中不斷得到改進和完善。
建立廉政公積金制度是一種制度探索
問:制定廉政公積金制度的目的是什么?
答:制定該項制度目的就是為了加強市直機關、事業(yè)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促進公務員隊伍更好地履行廉政勤政的責任,更加有效地預防和懲治腐敗。
問:公務員理應廉潔從政,為什么還要建立廉政公積金制度呢?
答:其一,建立廉政公積金制度,是新形勢下反腐敗斗爭的有益探索。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深化和社會主義市場經(jīng)濟的進一步推進,與之不協(xié)調(diào)的貪污腐敗和違法違紀案件在部分地區(qū)和部門不降反升,反腐形勢十分嚴峻。在加快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中,積極探索經(jīng)濟治腐,倡導利益防腐新機制,著力采用懲戒與激勵并舉,紀律約束與經(jīng)濟獎懲掛鉤等輔助方式推進反腐倡廉工作就顯得十分必要。
其二,建立廉政公積金制度,可以通過廉政公積金的積累機制保障廉潔行為的收益,從而也相應地增加腐敗的成本。當廉潔的長期收益足以保障公務員的基本利益需要時,他們就有可能廉潔一生。而一旦有了腐敗行為,就要承擔廉政公積金被剝奪的現(xiàn)實風險,使得腐敗由“低風險、高收益”變?yōu)椤案唢L險、低收益”的活動,這對于公務員從事腐敗行為有較強的心理抑制作用,從而減弱腐敗動機,達到保廉、養(yǎng)廉目的。
其三,建立廉政公積金制度,能夠培育和形成積極向上的廉潔政治文化。腐敗既是權(quán)力的異化,也是公務員從政道德和價值觀念的蛻變。而建立廉政公積金制度,以公積金的兌現(xiàn)或剝奪機制,形成針對公務員的有效的利益激勵與約束,能夠促進公務員養(yǎng)成自律精神,強化公務員廉潔從政的心理基礎,有利于在公務員隊伍中培育起一種廉潔政治文化,從而為預防和遏制腐敗提供了支撐與保障。
不是變相提高福利
問:試行廉政公積金制度是不是在為公務員變相提高福利?
答:試行廉政公積金制度不是變相提高福利,而是給予公務員有效的利益激勵。它在激勵公務員的同時又有一定的制約性和風險性。它一方面用經(jīng)濟的手段懲治腐敗,一方面鼓勵公務員廉潔奉公。它是一項解決公務員激勵與約束問題的制度創(chuàng)新舉措。所以,它與“提高福利”有著本質(zhì)的區(qū)別。主要體現(xiàn)在廉政公積金的四個特性上面:
一是雙重性。福利是政府財政單一發(fā)給公務員的一種經(jīng)濟補貼,而廉政公積金是由政府財政和個人兩部分資金組成;二是長期性。以五年為一個周期,中途不能提取和使用,并一直到退休時才能全額提。蝗秋L險性。公務員一旦違紀,不僅要扣除財政給個人的資金,而且要扣除自己繳存的資金;四是約束性。它對公務員一生的從政行為都具有教育、警示和督促作用。
問:廉政公積金的資金組成和繳存標準是怎樣的?
答:廉政公積金分別由個人和市財政資金兩部分組成,市財政資金列入年度預算安排。根據(jù)責任越大、風險越大的管理原則,廉政公積金的繳存標準按現(xiàn)任職務拉開檔次。其中,個人和市財政的出資比例釆用各占50%的辦法。當個人職務發(fā)生升降時,從任職通知時間的次月起,廉政公積金繳存標準隨職務變化作相應的調(diào)整。單位在辦理工資變動時,同時辦理繳存標準變動手續(xù)。
問:我市的廉政公積金制度的罰則有哪些?
答:因違反廉潔從政規(guī)定受到處分的,按照下列規(guī)定扣除公積金:
(一)受黨內(nèi)警告或行政警告處分的,扣除已存公積金的50%;(二)受黨內(nèi)嚴重警告或行政記過、記大過處分的,扣除已存公積金的70%;(三)受黨內(nèi)撤職或行政降級處分的,扣除已存公積金的80%;(四)受黨內(nèi)留黨察看或行政撤職處分的,扣除已存公積金的90%;(五)受開除黨籍或行政開除處分的,扣除已存公積金的100%。
問:那么作以上扣除規(guī)定的理由是什么?
答:理由有兩點:其一,廉政公積金是激勵與懲戒并舉的制度,在獎勵絕大多數(shù)公務員廉潔從政的同時,必須對少數(shù)違紀違法的人員予以重罰,方可達到警示和懲戒效果;其二,幾項扣除比例,是隨著違紀程度越重處罰越重的原則而定的,即在收益獎勵資金的同時,增加對被處分人個人繳存資金的一定比例的扣除,其處罰尺度合理。
問:廉政公積金制度的試行范圍和對象包括哪些?
答:廉政公積金制度的試行范圍和對象為市直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群團單位、事業(yè)單位在編在職公務員。以自愿加入廉政公積金制度體系為原則,副科級以上領導干部應當參加。
對離退休人員、政府雇員(含保留原管理方式的工勤人員)、臨聘人員不實行廉政公積金制度。
問:廉政公積金的繳存標準今后是否還會調(diào)整?
答:廉政公積金的繳存標準和比例都是探索試行的。今后,可根據(jù)情況變化和實際效果,提出修改意見和方案。 (趙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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