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貸新政”公布已半月之久,而關于這一政策的關鍵詞“第二套房”如何界定,各家銀行卻一直觀望。記者今日從消息人士處獲悉,興業(yè)銀行上海分行已率先在本市出臺了相關房貸實施細則,對于引人注目的第二套房界定上,該行選擇了“婚姻狀況”作為界定標準。
據透露,興業(yè)上海分行制定的實施細則中,對于已婚人士購買第二套房,該行要求提供配偶方的相關證明和資料,以供銀行通過央行征信系統(tǒng)等渠道審查相關情況。
如果夫妻一方已經使用自己的名字和相關資料,貸款購買了一套房子,那另一方再向銀行申請房貸的話,則認定屬于“第二套房”,必須按照央行和銀監(jiān)會的規(guī)定,承擔首付四成,利率上浮10%的較高貸款成本。
對于已還清第一套房貸款的情況下,只要是該貸款申請人在申請房貸時已經沒有存量房貸,那么興業(yè)上海分行就認定該房貸申請不屬于第二套房的申請。而對于第三套房及以上的房貸發(fā)放,興業(yè)銀行已不再受理。
在興業(yè)銀行上海分行公布了房貸實施細則之后,記者隨即致電滬上其他銀行。中行、工行、建行、招行等相關負責人均表示,“房貸實施細則仍然在制定中”,而光大銀行上海分行有關負責人則透露,“分行相關領導正在開會研究相關實施細則,目前還沒有結果!敝劣浾甙l(fā)稿時止,其他銀行最新政策尚未出臺。(記者 錢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