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賃房的供應對象,主要是既買不起經濟適用房,又不夠廉租房條件的人群,即俗稱的‘夾心層’。如剛畢業(yè)的大學生、大部分在城市里務工的新生代農民工等低收入階層。這些人的住房問題,在以前的住房保障體系里屬于空白,同時還受限于有地方福利因素的戶籍制度!比珖舜蟠沓5聜鞅硎,“通過公共租賃房的開放政策并淡化戶籍因素,可讓這些‘夾心層’居者有其屋!
常德傳是青島港集團(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總裁。在今年的兩會上,常德傳將提交7個議案,但他最關心的還是政府如何開放公共租賃房,讓“夾心層”居者有其屋的問題——因為在青島港的9500多名農民工中,有3700多人是新生代農民工,占總數(shù)的38.9%;再加上每年分來的幾百名大學生,這些人的住房問題一直讓常德傳牽掛。
常德傳說,近年來,高速行進的“房價列車”,已經將絕大多數(shù)普通人“丟”進了買不起房者的行列。盡管我國相繼出臺了一系列調整住房供應結構、穩(wěn)定住房價格等房地產宏觀調控措施,但仍然沒有對房價上漲起到實質性抑制作用。隨著有限的土地資源不斷被消耗,供應趨緊,進城從業(yè)者不斷增多,采取有力措施使普通老百姓、困難群眾“居者有其屋”應是當務之急。
常德傳認為,自從1998年我國房改啟動以來,福利分房的舊體制被迅速打破,但“建立和完善以經濟適用住房為主的多層次城鎮(zhèn)住房供應體系”的最初房改思路,在房價的不斷飆升中走了樣。盡管在實際發(fā)展中并無“重市場輕保障”之意,但房改十多年,卻形成了“市場甩掉保障遠遠跑在前頭”的格局,房價和住房問題已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之一。
目前,我國已形成包括廉租房、經濟適用房和公共租賃房在內的保障性住房體系,以保障低收入階層和“夾心層”的居住權。但是,是否能夠享受保障性住房的前提不在于收入,而在于本地戶口,這等于將相當一部分剛畢業(yè)的大學生和新生代農民工排除在保障房體系之外。而這些人的住房問題,是衡量民生工程普及程度的重要標尺。
就公共租賃房而言,它是解決新就業(yè)職工等“夾心層”群體住房困難問題的產品之一。公共租賃房并非歸個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機構所有,用低于市場價或者承租者能承受的價格,向包括大學應屆畢業(yè)生和一些從外地到大城市工作的群體在內的新就業(yè)職工出租。
公共租賃房在新加坡、香港等地已成為住房保障制度的主要組成部分,但從我國的情況看,公共租賃房非但不搶手,反而屢遭冷遇。
對此,常德傳分析,造成這一難堪局面的原因并非“夾心層”不需要公共租賃房,而是公共租賃房的租金偏高,沒有明顯的政策優(yōu)勢;同時,這些公共租賃房的地段偏遠,交通不便,出行費用基本抵消了政策上的價格優(yōu)勢。
“外來人口已經成為各大城市常住人口的重要組成部分,將他們納入保障性住房的范疇,讓其享受市民應該享有的待遇,這無論在制度突破還是戶籍改革層面,都具有善政的意義!背5聜髡f。
以北京為例,2009年北京市開工建設的公共租賃房面積不過50萬平方米,但北京的流動人口在500萬左右,每年畢業(yè)的外地大學生數(shù)量居高不下,可謂“僧多粥少”。如果公共租賃房可以配合廉租房解決外來常住人口的居住問題,剛畢業(yè)的大學生和低收入者將不會急于購房,以“剛性需求”為由抬高房價就不再理直氣壯,房價的回落會成為必然。
常德傳建議,有關部門首先應從土地的管理、分類、定價做起,把市場上商品房與低價房(包括廉租房)的用地嚴格區(qū)分開來,同等條件下可考慮有若干倍的價格之差。要通過立法規(guī)范低價房的用地,決不允許蓋商品房,低價房用地不進入市場,決不允許轉讓。
常德傳建議,要遵循“保本微利”原則,結合家庭負擔能力,并按照同類地段類似房屋市場租金的一定比例下調,以此確定公共租賃住房的租金標準。
在公共租賃房的建設地段選擇上,常德傳表示,應適當考慮交通因素,避免公共租賃房政策遭遇部分城市已經發(fā)生的“空轉”尷尬。他建議政府制定公共租賃房政策,讓那些擁有固定工作、持完稅證明及社保記錄兩年以上、無固定居所的外來人口可以享受公共租賃住房。
本報北京3月3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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