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幾年努力,特別是2007年國務院下發(fā)了24號文件《國務院關于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后,各地加大了保障性住房的建設力度,中央也增加了對部分困難地區(qū)的資金支持,使得1000萬戶當中的240多萬戶通過保障性住房解決了他們的住房困難問題。
2009年:
解決260萬戶廉租房和80萬戶棚戶區(qū)
今年1月6日舉行的新一年的首場新聞發(fā)布會上,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等四部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在保障性住房方面,2009年廉租住房的建設任務,包括租賃補貼部分,要解決260萬戶。同時還要解決80萬戶棚戶區(qū)改造問題。
關于保障性住房資金投入渠道,主要是兩方面:一是中央政府加大支持力度,第二個方面是地方各級政府要加大資金投入,除了公積金增值凈收益部分,還有土地出讓凈收益中不低于10%的部分用于廉租住房建設。
2007年,國務院24號文件已經明確廉租房建設的資金來源,要將公積金增值收益(依法做必要扣除)和土地出讓凈收益的10%作為廉租房建設資金。中央也加大了中央財政對廉租房建設的支持力度,比如去年四季度追加1000億的中央投資中有100億用于廉租房的建設和各類棚戶區(qū)的改造。
保障房存在四個缺陷與不足
在政府加大保障法規(guī)建設的同時,一些業(yè)內人士也表示,現有的保障性住房操作模式存在缺陷與不足,也出現了一些新問題。一是廉租房不“宜居”,廉租房不“廉”,廉租房被棄,二是一些地方停建經濟適用房,三是發(fā)放財政補貼,鼓勵人們購買商品房,四是以貨幣配租替代實物配租。
五措施規(guī)避保障房存在問題
對此,有一些人士表示,這些問題可以通過五條措施來解決。一是各地應根據實際加大規(guī)劃力度,合理布局保障性住房,并不斷完善保障性住房配套設施,以減少低收入群體的居住成本。二是搭建由社會的中產以上階層和低收入階層混合居住的社區(qū),更好地利用城市有限資源解決城市低收入人群住房,并達到新的社會資源的平衡。三是設立建設、運營保障性住房的專門機構。四是擴大保障性住房投資要處理好新建和收購的關系,切不可偏廢。五是要不斷完善“嚴格準入和合理退出”制度,并加大相關監(jiān)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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