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國土部專門召開會議,專題聽取了深圳市政府、廣東省國土資源廳的匯報,表示有關深圳將發(fā)首個“小產權房”準生證的報道是對深圳相關決定的誤解。據悉,國土部目前正加緊起草文件,嚴令各地堅決制止、查處新建“小產權房”。
9日召開的會議認為,深圳市人大作出的相關決定,處理的是國有土地上的違法建筑,這與其他地區(qū)建設在農村集體土地上的“小產權房”有本質的區(qū)別。國土部表示對深圳做法應予支持,指深圳市做法對全國其他地區(qū)解決城鄉(xiāng)違法建筑也具有一定的借鑒意義。
國土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小產權房是一個模糊的、不準確的概念,實質是違法建筑無產權。他建議地方各級政府,特別是城市政府拿出深圳處理歷史遺留違法建筑的勇氣和精神,依法處理小產權房問題。
據了解,國土資源部近日正在起草致各省(區(qū)、市)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的《通報》。將在通報深圳市處理農村城市化歷史遺留違法建筑的有關做法的同時,要求各地主動向政府匯報,堅決制止、查處新建小產權房,統(tǒng)籌協(xié)調規(guī)劃、國土、建設等有關部門嚴格依法查處大量存在的小產權房等違法用地、違法建筑的行為。(記者吳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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