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已確權的476.7萬畝農村土地中,有217.9萬畝進行了流轉,但其中通過合同形式達成流轉關系的不到30%,由此引發(fā)的改變土地用途、侵害雙方利益事件也時有發(fā)生。昨天,市政協十一屆十一次會議通過《關于完善我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工作的建議案》,呼吁健全完善全市統一的流轉信息平臺,建立健全農民土地流轉意愿表達機制和滿意度反饋機制,規(guī)范農地流轉行為,保護流轉雙方合法權益。
2004年,《市委市政府關于積極推進農戶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和流轉的意見》出臺,直接推動了土地流轉的快速發(fā)展,截至2008年,全市確權的476.7萬畝農村土地中,以各種形式流轉面積達217.9萬畝,土地流轉率達到45.7%,全市單體經營規(guī)模在30畝以上的土地面積已占確權面積的32.8%,其中100畝以上的占確權土地的24%,土地流轉呈現集約化經營形態(tài)。
有地的不知道租給誰,想租地的不知道找誰租。市政協委員在調研中發(fā)現,雖然本市已經建立了市和區(qū)縣兩級的農地流轉信息網絡平臺,但因為農民上網普及率和該網絡平臺的知曉度都還不高,部分區(qū)縣通過平臺達成土地流轉的在交易總量中還不到7%。許多農民私下用口頭協議,就把自家的土地轉租給別人。耕地租給別人卻蓋成了住宅,租了地剛搞起生產農民又要收回……土地流轉中存在改變土地用途、侵害流轉雙方權益等不當行為和不良現象,多數都是因為雙方沒有簽訂流轉合同而長期難以解決。
市政協據此提出建議,健全完善兩級農地流轉信息平臺,通過平臺依照《北京市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和區(qū)縣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進行土地流轉信息發(fā)布,指導農民與承租方簽訂合法有效的土地流轉合同,減少侵害流轉雙方利益的行為發(fā)生。同時通過平臺對農民進行農地流轉滿意度統計分析,有針對性地制定土地流轉價格的指導辦法和糾紛處置辦法。 (記者王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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