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是經濟危機的蕭瑟,都沒能給我國持續(xù)走高的房價降降溫!案邿背掷m(xù)不退,從“未婚女青年推高房價論”到“丈母娘推高房價論”,給房地產行業(yè)把脈問診者眾,開方抓藥者寡。
近日,在南京某論壇,中國入世首席談判代表、現任博鰲亞洲論壇秘書長龍永圖就給房價之弊開了藥方:“現在房價之所以高,主要是在土地供應上,在建設一般老百姓的廉租房方面,政府做得不夠”、“應該2/3房子由政府提供,1/3開發(fā)商去做”。
我們依稀記得兩年前,同樣是在南京,龍永圖在某高層論壇分析房地產癥結時指出,“老百姓沒改變觀念,每個人都想買房,這種觀念是非常錯誤的!贝嗽捯怀,“人人買房錯誤論”即遭廣大網友板磚伺候。
這一次,有媒體評價說此番新論調讓龍永圖先生“在哪跌倒就在哪爬起來”(11月16日《重慶時報》)。這種天馬行空的論述是否具有可操作性暫且不說,單是其中的民生情懷就已經讓人在這個冬天多了幾分暖意。更值得注意的是,這種略顯夸張的表述背后潛伏的常識,或許能給看不懂的樓市一些啟發(fā)。
美則美矣,可操作性還差點兒!
中國的房地產行業(yè),水很深。
似乎人人都清楚房價的飆升已經呈現出了某種畸形的態(tài)勢,但依舊拿它沒轍。舉個簡單的例子,金融危機猛烈襲來之時,本應是房價隨之同步下降之日,但從整體上來看,房價非但沒有下降,反而逆市上揚,近期表現得更為明顯。
順著龍永圖先生的邏輯,《中國青年報》做出了如下美好的假設:假如“2/3的房子都應由政府提供,1/3開發(fā)商去做”,房價的調控權就握在政府手里,房價就不會像脫韁的野馬,民眾也才不會為高房價買單。
美則美矣,可操作性還差點兒!
在多數情況下,購房者要面對的是地方政府和地產商的“強強聯合”!段鞑可虉蟆返倪@句評述并非信口開河。華遠集團總裁任志強就曾表示,如果算上稅費,政府從房價中分得的份額遠超70%(3月24日《每日經濟新聞》)。房地產行業(yè)已然成為了某些地方政府的財政支柱。
用龍永圖先生開出的“藥方”來給房價“退燒”,無異于自斷左右手。因此,《齊魯晚報》的評論毫不避諱地指出:“政府供應2/3房子純屬癡人說夢”。對房地產行業(yè)的利益鏈條視而不見,開出的“退燒藥”“很傻很天真”。
可行性不強,但大方向是對的
“政府供應2/3房子”論斷的意義,或許不在于它帶給了我們一項新的談資,而在于它給我們提了一個醒兒——房價原來是有辦法調控的。
十多年前,福利性分房政策壽終正寢,房地產行業(yè)的市場化大幕徐徐開啟。但我們不能否認,這種市場化結果還不盡如人意,它導致了如下結果:在一片漲聲中,人們或是費盡財力甘愿做個房奴,或是干脆放棄了對房市的關注,反正買不起房,倒不如采取鴕鳥政策,管它房價到底是坐過山車還是坐火箭。
房價之疾該如何治?龍永圖的論斷或許可操作性不強,但它的大方向卻是對的。也就是,要實現十七大報告中提出的“住有所居”目標,單單依靠市場的調節(jié)是不夠的,還必須依靠適當的政策調控手段。
按照龍永圖的表述,控制房價的途徑有兩個:一是保障性住房的建設,二是稅收的杠桿作用發(fā)揮。市場可能存在高價房需求,那么就通過市場滿足這種需求,并通過稅收手段將高價房的溢價以稅收手段回饋到社會中;市場也可能存在炒房者,那么在允許這種行為存在的同時,以加大交易稅率的方式讓炒房者知難而退。
政府提供房子不如降地價
龍永圖其實還看到了,房價飆高的背后,是土地價格的高漲。
土地作為一種不可再生資源,在整體上是稀缺的。這種稀缺性可以很好地解釋為何北京上海等大城市的一些地塊動輒炒出數十億的“天價”,也可以讓我們更好地理解為何全國各地的開發(fā)商都爭著“囤地”。之所以沒有人像囤地一樣地囤大白菜,就是因為白菜并不具有這種稀缺性。
龍永圖說“土地供應上”政府做得不夠。如果地方政府在土地供應上適度放開一些,讓建房土地不那么稀缺,開發(fā)商還有膽“囤地”嗎?開發(fā)商不“囤地”,也就減少了“挾地”推高房價的幾率。有人總以保護耕地為借口反對適度放開土地供應,其實,國民的居住面積是一個硬指標,住跟吃一樣重要,保護耕地不應該成為不適度放開土地供應的理由。況且,居民合理的居所從來就不是侵占耕地的主力。
《中國青年報》的文章認為,調控房價最重要的手段,就是下調土地價格。土地價格降低了,等于套住了房價難以遏制的轡頭!罢峁2/3房子,不如提供2/3地價!痹撐淖髡哌算了一筆賬,如果開發(fā)商的房價定為10000元,其中3333元為地價,地價的2/3為2222元,那么,房價就定為7778元。購房戶每平方米可少花2222元,這個降幅已經不算小了。
也許意識到自己發(fā)言太過犀利,龍永圖演講中也承認:“我這話,讓房地產開發(fā)商不太高興,市長也不一定高興。他們希望看到高檔房稅收來得多。但如果城市市長不拿出好的地給百姓,我覺得這個城市的管理者,不夠資格。”
這或許可以看作龍永圖對城市管理者的諍言吧。 易艷剛(本報觀察員)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