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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煙臺汽車東站的大樓最近站上了輿論的風口浪尖。這幢2004年7月才投入使用的大樓未老先衰,被百姓稱為“樓垮垮”,剛剛披上了“隨時垮塌!請勿靠近!”的橫幅。
問題早已暴露,2005年2月“樓垮垮”就往下直掉水泥塊,造成兩人受傷,相關部門的質(zhì)檢報告也早已證明其應當“人間蒸發(fā)”,卻兒戲一般地屹立至今。 “死亡證明”下達后還能“死而復生”,真是建筑史上的奇跡。
貌似一切都很“程序”。工程建設招投標了——只是,當車站控股人民營企業(yè)煙臺交通發(fā)展公司決定選擇煙臺市最大的國有建筑公司時,交通局局長權(quán)良寶打了聲招呼,于是一家村辦企業(yè)理所當然中了標。交通局也是車站的股東,雖然沒有控股,卻控制了招投標的決定權(quán)。煙臺交通發(fā)展公司法人代表傅志良表示:“我們沒有辦法,只能聽他的意見”。想來有道理,不聽局長大人的話豈不是自尋煩惱?
退一步說,即使招到的承建單位資質(zhì)不是最好的,但只要這家單位肯老老實實造房子,也不會成就“樓垮垮”的大名。在車站建設期間,建筑方將保溫層的建筑材料珍珠巖偷偷運出賣掉,后用建筑垃圾、塑料袋、編織袋充當保溫層。設計厚度70厘米的樓板,實際只有10厘米。難怪建筑方內(nèi)部人士要出來爆料問題了?磥,資質(zhì)差一點不可怕,視人命如草芥的心理,才是真問題。
承建方早在車站峻工之初就收到了質(zhì)量驗收報告,但一直不予整改。在收到拆除車站的質(zhì)檢報告后,更是紋絲不動。煙臺汽車東站還將承建方告上法庭,要求對方維修加固樓底,但法院判決對方承擔的200萬元維修費用一直沒能執(zhí)行。第二次起訴甚至“迫于壓力”而撤回。一個村辦企業(yè)卻有如此“牛氣”,說背后無人撐腰,誰都不會相信。
垮掉了良心的建筑商或者權(quán)力無限制的局長,都不會成就“樓垮垮”。但當兩者湊到一起,無良商人投靠了“官人”,“樓垮垮”的橫空出世就不足為奇了。(鄧輝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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