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民下月起可按月劃賬提取公積金,但賬戶內至少要留存最近6個月繳存額”的消息昨天傳開,引起不少精打細算“房奴”憂慮:就等著支取公積金還貸,這可要“斷供”。原來,不少公積金貸款買房工薪階層是先用商業(yè)貸款按月還房貸,再半年一次將公積金全部取出填上商業(yè)貸款額。廣州市公積金中心對此暫無回應。
房貸額或是支取最高限額
據稱,建設銀行已通知部分單位職工將可取公積金取出。這部分單位職工可能每月繳存額度較高,但下月起只能按照每月還貸數為上限取款。例如,張先生公積金貸款買了一套房,每月房貸2000元,但他的公積金月繳存數是2500元。原先,他就可以取2500元,但現在最多只能取2000元。
市民蔣小姐對該措施則不以為然,“目前廣州房價都比較高,多數房貸數,都會高于繳存數的!钡灿袠I(yè)內人士表示,話雖如此,但如果夫妻二人的公積金繳存數都比較高。那么,肯定最終會有錢要“沉淀”下來。
正式實施或有一定過渡期
銀行人士表示,廣州市公積金確實在醞釀變革,但此次涉及面較廣,公積金中心還在理順關系,目前仍未正式發(fā)文,預計會本月15日發(fā)文。即便是7月1日正式實施新政,據悉也會留有過渡期,“舊件先仍可按照舊政策,新件按照新政策”。除支取方式變化外,公積金中心還指定60家銀行辦理業(yè)務。
那么,市民在7月1日新規(guī)實施前把6個月公積金提取,是否能避開留存政策影響?銀行人士透露,除非急需錢用,否則提前取作用不大。目前,市民取公積金數與往常相比有所增加,但不太明顯,不會多出10%,并未出現明顯擠提現象。(記者 田桂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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