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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規(guī)定,每年7月1日起執(zhí)行新的年度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記者昨日從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由于2009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數(shù)據(jù)尚未公布,2010年住房公積金年度繳存上限的設(shè)定暫以2009年住房公積金年度月繳存額上限2682元為準,待新的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公布后,再對月繳存額上限調(diào)整。
2009年住房公積金年度的繳存額上限是按照市統(tǒng)計局公布的2008年北京職工人均月工資的300%,分別乘以12%的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確定的,原則上不允許住房公積金繳存額突破繳存上限。
自2007年以來,北京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和上限額度連年提高,2007年基本繳存比例為8%,最高繳存比例由原來的10%提高至12%;2008年繳存比例統(tǒng)一為12%,繳存上限從2166元提高至2392元;2009年繳存上限提高至2682元。
往年,市統(tǒng)計局都會在4月份前公布上一年的全市職工人均工資數(shù)據(jù)。(記者 齊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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