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臺高校學生計劃生育問題意見 適用于全日制高校從?粕讲┦可仍谛W生
記者昨天從市人口計生委獲悉,針對在校學生生育問題,《北京市關于高等學校在校學生計劃生育問題的實施意見》已經出臺。今后,高校學生計生服務費用要列入高校財政預算,并應按學生人數(shù),而不僅是教職員工人數(shù),配備計生干部。
高校財政預算
要增加學生計生經費
《意見》要求,對已婚學生的計生技術服務,屬于國家規(guī)定的免費基本項目的,其費用由高校納入年度財政預算,統(tǒng)籌解決。已婚女學生妊娠檢查、分娩等費用按學校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高校也應根據(jù)在校學生人數(shù)和計生工作量適當增加計劃生育經費投入。
專門為學生配備的計生干部將首次出現(xiàn)在高校。按照規(guī)定,包括全日制在校生、教職員工、流動人口在內,總人數(shù)超過5000人的高校,應設專職計劃生育干部1人。總人數(shù)超過1萬人的高校,設2名計生干部。總人數(shù)超過1.5萬人的高校,按比例增配專職計生人員。
子女落戶問題
可得到妥善解決
在本市高校就讀的學生結婚生育,子女戶口能否落戶北京?按照市人口計生委的要求,已婚學生夫妻雙方均為高校集體戶口,雙方或一方的父母為本市常住戶口的,其在校期間所生子女的戶口可選擇在本市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戶口所在地落戶。待夫妻一方或者雙方畢業(yè)并辦理戶口遷移手續(xù)后,再辦理該子女投靠父母的落戶手續(xù)。如果已婚學生夫妻一方戶口為高校集體戶口,另一方為本市常住戶口的,在校期間所生子女應在本市常住戶口所在地落戶。已婚學生夫妻一方戶口為本市高校集體戶口,另一方為外省市常住戶口的,所生子女應在外省市常住戶口所在地落戶。
《意見》規(guī)定的“在校學生”包括?啤⒈究、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和檔案在學校保留3年的“村官”,不包括畢業(yè)后戶口滯留在校超過兩年的人員和民辦高校的在校學生。
高;貞:
相應政策正在制定中
對于北京最新出臺的高校學生生育問題的意見,高校對于該文件還相對“陌生”。北京大學校辦有關人士表示,學校還沒有收到該文件。由于在校生育的學生多是研究生,在學校的研究生院,會由負責學生工作的老師承擔部分計生工作。清華大學宣傳部門則表示,清華大學的學生人數(shù)約為3萬人,對于計生部門的新規(guī)定,學校的有關部門正在制定相應政策。由于涉及學校的多個部門,包括財政部門、學生管理部門及清華園街道辦事處的計生辦,各方將商討相關政策。(記者趙媛媛、徐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