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近日出臺的新辦法稱,中小學、中職教師論文發(fā)表不再作為教師評職稱的硬性條件。這一新辦法在教師群體中引起爭議,一些教師認為論文確實能體現教師的教科研水平,應該作為評選職稱的硬性條件;一些教師不贊同在評職稱時要求所有中小學教師、中職教師上交論文,更不贊同實行論文一票否決制。筆者認同后一種觀點。
筆者身邊有這樣一位教師,他熱愛教育事業(yè),教學經驗豐富,受到了眾多學生的喜愛,因為太過專注于課堂教學,無暇撰寫論文。直到去世,他依舊只有講師職稱。因此,他不僅待遇低,還在教師群體中被視為不合時宜、不求上進的一員,甚至有人認為他不務正業(yè)。據筆者了解,這種現象不是個例。
一直以來,有關部門在進行人才評定時往往十分看重論文指標,尤其看重論文的數量,似乎只要能發(fā)表論文,發(fā)表的論文數量足夠多,便是才高八斗的名師。這樣一來,教師職稱評定捆綁上論文指標,似乎也就完全在理,無可非議了。
然而,寫論文、發(fā)論文被看作是教師的主業(yè),這又何嘗不是對教師本職工作的誤讀?現實中,在論文指標的驅使下,發(fā)論文已然成了一些教師的第一要務,教學反倒成了可有可無的副業(yè)。而人的精力畢竟有限,當教師們把大量精力投入到論文的撰寫和發(fā)表,投入到迎合職稱評定的條條框框時,教學的主業(yè)自然就被有意無意地忽略了。從這個角度來看,過于強調論文指標不僅無益于教師做好教學本業(yè),反而起到了相反的作用。
在筆者看來,教師的本職還在于“傳道、授業(yè)、解惑”,尤其對中小學、中職教師來說,課上得怎么樣,學生的反響如何,這才是判斷一位教師是否稱職與優(yōu)秀的真正標尺。論文寫得怎樣或是發(fā)表論文數量多少不應成為評價教師的關鍵指標。從這個角度來看,能夠寫得一手好論文,對于教師職業(yè)來說可以算得上是錦上添花。但是,把論文作為評價教師的硬性標尺,卻并不合適,F實中,筆桿子好卻表達能力差,寫得出好論文卻教不出好課,肚里有貨卻說不出的現象,其實并不少見。同樣,講課精彩紛呈,“傳道、授業(yè)、解惑”樣樣在行,寫論文卻難于下筆的,也不是沒有。假如在職稱評定時非要以論文論英雄的話,就如同非要根據長跑成績來選拔短跑選手一樣。所以,對中小學及中職教師來說,講好課是目標,寫好論文是實現目標的手段之一。中小學、中職教師職稱評選實行論文一票否決,實際上是顛倒了目的與手段的關系,不利于教師實際教育教學能力和水平的提高。 ■吳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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