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委書記徐光春近日在河南省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工作會議上表示,高校應該設置“村官”專業(yè),培養(yǎng)優(yōu)秀的大學生村官干部。他認為,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是一項著眼長遠的舉措,教育部門也應該跟著這個思路改進工作。(《人民日報》2008年4月28日報道)
高校設置“村官專業(yè)”的建議,還是第一次聽說。當然,按照建議者的設想,“村官”專業(yè)是個俗名,其正式的名稱不止一個,包括“農村基層管理”專業(yè)、“農村政策研究”專業(yè)、“新農村建設”專業(yè),等等。如果高校(至少是河南省的高校)響應號召,設置這樣的專業(yè),估計畢業(yè)生的就業(yè)不成問題。根據2005年末的統(tǒng)計數(shù)字,全國共有村莊3137146個。即便一個村莊配備一名村官,這個就業(yè)市場也夠可觀的。
然而,“喜人”的數(shù)字,并不意味著“村官”專業(yè)真的可行。不錯,我國農村需要人才,包括管理方面的人才。問題是,農村缺少“官”嗎?不缺!想當村官的農民,大有人在。我的一個同學,經商成功,還在朝思暮想在村里弄個一官半職。他看書不少,知識雖不敢說一定比得過大學畢業(yè)生,起碼也在與時俱進。他管理企業(yè)的經驗,想必不會比應屆大學畢業(yè)生少。他長期生活在農村,對農村的了解,對農民的熟悉程度,也不會遜色于高校生活了大學畢業(yè)生。可以說,每個村莊都有這樣的人才,他們也未必能如愿以償,躋身“村官”的行列。如此說來,誤以為農村急需管理人才,需要高校緊急“援助”人才,需要政府“空降”村官,未免想當然了。如果全國的高校真的競相開辦“村官”專業(yè),這樣的專業(yè)能開辦多少年,真不好預測!按骞佟睂I(yè),不過是某些官員個人的烏托邦,開會講講可以,未必有可行性。
再者說,倘若真的開辦“村官”專業(yè),師資匱乏,想培養(yǎng)出合格的畢業(yè)生,怎一個“難”字了得!從理論上說,培養(yǎng)農村干部,必須懂得農村政治、農村經濟、農民心理、農業(yè)管理。這些師資,目前全國有幾所高校能湊齊?如果湊不齊,倉促開辦“村官”專業(yè),注水的“村官”專業(yè)學子如何能應對得了實際崗位的問題?尤其重要的是,中國的地域廣闊,農村的情況千差萬別,“村官”專業(yè)只能是地域性很強的專業(yè),大大限制了學生的就業(yè)范圍不說,還容易造成“近親繁殖”。如是觀之,“村官”專業(yè),是一個教育的“烏托邦”,根本不具備開辦的條件。如果可行,誠如有人質疑的那樣,是不是“鄉(xiāng)官”專業(yè)、“縣官”專業(yè)、“市官”專業(yè),乃至“省(部)官”專業(yè),都可以仿照設置?顯然,這是一個反邏輯的烏托邦——臆想的產物而已。
上述三個“烏托邦”,還不是最可怕的。依照1998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十一條規(guī)定:“村民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和委員,由村民直接選舉產生。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換村民委員會成員!比绻袊姆筛哂陂L官意志,那么,給農村指派“村官”,顯然是違法的。哪怕是指派的大學生村官是去村里當支書,不是村委會主任,也是違法的。村官的身份必須是“土著居民”,而不是“空降”的外來人口。如果村官不是本村村民,那么,請先麻煩全國人大修改這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修改之前選派村官,已經是違法了。高校開辦“村官”專業(yè),更是蓄意違法?梢,“村官”專業(yè),又是一個政治的烏托邦,開了法律的玩笑!
“村官”專業(yè),笑談可以,切勿當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