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二十三初中訂10條規(guī)定
暗示學生買教輔屬重大教學事故
“暗示學生統(tǒng)一購買或向學生兜售教輔,將被認定為重大教學事故!弊(27)日從武漢市二十三初中獲悉,新學年起,該校將認定10種行為屬于重大教學事故。
該校視為重大教學事故的第九種行為是:“違反有關規(guī)定,要求學生統(tǒng)一購買未經教育行政部門審定或規(guī)定使用的教材教輔材料;擅自使用自編(或參加編寫)的教材或教輔材料;擅自向學生發(fā)放講義、輔導材料并收取費用,或向學生兜售輔導材料;擅自代學生購買學習資料和學習用具等。”
該校校長吳曉紅介紹,學校要求各學科教師,新學年提高課堂效率,并通過查閱大量資料,精選出有代表性的題目,根據學生的學習能力分層次布置家庭作業(yè),學生可自主選擇不同難度的題目。
八年級英語教師李暉昨日告訴記者,往年每個年級的學生都有1本教輔書,主要是用來做家庭作業(yè),F在,她為了給學生選擇合適的家庭作業(yè),開學前共查閱了十多種資料。
據了解,“教師無故不參與集體備課”、“拖堂超過10分鐘”、“酒后上課”、“以各種方式泄露或變相泄露試題和考試內容”等9種行為,也被該校認定為重大教學事故。如有教師違反其中任何一條,師德考核“一票否決”,并扣除2/3年終獎。(記者 黃征 通訊員 范朝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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