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阿勒泰新聞網報道,備受社會各界關注的新疆最大高考移民案,5月18日在阿勒泰地區(qū)中級人民法院做出一審判決,主犯楊某某被判無期徒刑。
阿勒泰地區(qū)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楊某某非法收受他人人民幣141.5萬元,構成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被告人付某某(系楊某某之妻)非法收受他人人民幣41.9萬元,構成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被告人吳某某非法收受他人人民幣40.6萬元,構成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被告人李某某,多次給予國家工作人員行賄人民幣35.3萬元,構成行賄罪,根據量刑情節(jié),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被告人陳某某多次給予國家工作人員行賄人民幣14.95萬元,構成行賄罪,根據量刑情節(jié),免予刑事處罰。
一審宣判后,主犯楊某某和被告人李某某均表示不服,提出上訴。阿勒泰地區(qū)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杜芳:“本案給我們有兩個啟示,第一,做為司法工作人員,知法犯法,不僅損害了自己,也損害了自己的家庭;第二,我想告誡大家,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孩子,不能為了自己的孩子去損害別人孩子的利益,內地的家長們,不能通過這種高考移民的形式,來損害我們新疆高考的孩子!
【背景鏈接】阿勒泰地區(qū)高考移民行賄受賄案件涉案最大受賄金額150余萬元,涉案人員均系為內地高考移民學生非法辦理戶籍、學籍,涉及200余名高考移民考生。2009年4月29日,地區(qū)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件正式立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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