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協(xié)亮
在目前國內(nèi)高考造假、學術造假頻仍,中小學校考核機制、社會誠信建設體系遠遠不夠到位的情況下,很多學生認為“校長推薦很可能造假”,而一些高校的招生負責人也認為,學校不會把最優(yōu)秀的考生推薦成自主招生考生,而會用他們來沖刺高考狀元。這顯然是校長推薦制的軟肋。
北京大學日前正式對外公布了此前流傳甚久的“中學校長實名推薦制”的實施方案,部分地區(qū)中學校長的一紙推薦信一旦通過北大相關部門的審核,其推薦的學生便可以免考,直接進入面試階段,合格者在高考錄取時享受降低30分錄取的政策。(《中國青年報》11月9日)
在國際上,這一制度也是通行的做法。目前國內(nèi)一些高校試行的自主招生改革中,就要求申請學生必須提供一位本校老師和社會知名人士的推薦信。應該說,只要保障推薦制的科學性和公平性,這種辦法的確有利于真正選拔出有潛力的優(yōu)秀學生,而不是只會“考試”的“應試型學生”。
然而,在目前國內(nèi)高考造假、學術造假頻仍,中小學?己藱C制、社會誠信建設體系遠遠不夠到位的情況下,希望通過中學校長的“實名”就能保障這種推薦制的公平的做法實在讓人擔憂:很多學生認為“校長推薦很可能造假”,而一些高校的招生負責人也認為,如果全憑學校推薦,學校為了升學率,一般不會把最優(yōu)秀的考生推薦成自主招生考生,而會用他們來沖刺高考狀元,不要說是降低30分,就是降低十分五分,也會有無數(shù)人把這“看得比天大”。這顯然是校長推薦制的軟肋。
更重要的問題不僅僅是學校,還有社會各方面對于校長推薦制的壓力。目前在我國,學生們從小學到中學十幾年“挑燈夜戰(zhàn)”的求學生涯中,最大的夢想就是能夠順利考上理想的大學,這也是大多只有一個孩子的家長們?nèi)账家瓜氲,因此,高考造假事件層出不窮就不難理解。今年媒體曝光的浙江與重慶兩地的高考加分丑聞不必贅言,去年汶川災區(qū)校長也推薦自己的兒子免試上復旦大學……在孩子們最關鍵的人生“關口”,即使家長冒著再大的風險也“值得”。
因此,當高校把這樣的“錄取權”下放到中學校長一個人的身上時,可想而知,會有多少有錢有勢的人要圍繞小小的中學校長去做工作,去爭取這一杯羹。而這些人中,許多人的職位是可以決定校長的去留的。這樣受制于復雜的行政職級及社會關系的中學校長,即使不因自身私利或?qū)W校升學率等方面上報不夠優(yōu)秀的學生上大學,也極有可能在那些能決定他們職位的“領導們”面前不能堅持原則的。如此一來,校長實名制推薦學生上大學與其說是為校長“賦權”,不如說是給校長施了 “壓力”,或者說是潛在地在“坑害”著校長。
筆者注意到,為盡可能做到“陽光推薦”,北大將會把推薦的學生在北大招生網(wǎng)及中學校內(nèi)進行 “為期一周的公示期”,但是這一做法不可能真正解決“透明”問題。因為這種“只見結果不見過程”的做法,并不能真正避免暗箱操作:公示制早已在不少招聘中成為慣例,但誰又能說,這里面的暗箱操作真正因此減少了?
一句話,在社會征信機制還遠遠未成體系、在“陽光招生”還遠遠不夠理想的情況下,一位位校長的“實名”顯然不能解決優(yōu)選人才的所有問題,更不能承受最受公眾關注的“陽光招生”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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