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關注的西南交通大學副校長黃慶博士論文抄襲事件,有了階段性結果——7月15日下午,西南交大正式對外公布,根據學校已查實的學術問題,取消黃慶管理學博士學位,撤銷黃慶研究生導師資格。因西南交大副校長屬“部(教育部)管干部”,黃慶的行政職務是否調整,暫時未有結果。
西南交大的處理,令兩年來一直關注這一事件進展的人士,終于看到了學校在處理學術不端中的“嚴厲姿態(tài)”;仡欉@起事件的處理不難發(fā)現(xiàn):高校的學術自凈能力尚須加強,學術管理的健康機制必須確立。
早在2007年12月,校方就收到了對黃慶博士學位論文第四章涉嫌抄襲的匿名舉報。隨即由校研究生院聯(lián)系了國內外6位該學科的專家評審,評審結果于 2008年3月下旬返回,結論是抄襲成立。2008年4月學校又收到七人聯(lián)合署名報告,轉呈剛成立的學術道德委員會審理。今年6月6日,交大第六屆學術委員會第八次會議上,25位與會委員參與無記名投票,審定了學術道德委員會提出的定性結論。
分析這個過程,存在諸多困惑。一是,去年3月,國內外6位專家已經做出“抄襲成立”的結論,為何沒有處理?4月的七人聯(lián)合署名報告,是否與學校的處理不及時有關?其二,學術道德委員應該是負責調查、處理學術不端的專門機構,按理在已有的調查基礎上,應很快有結果,但為何出結果卻歷時一年之久。
如果沒有持續(xù)不斷的檢舉,沒有媒體輿論盯著不放,這一事件的處理會否被擱置?如果每起學術不端事件的處理都要這么費周折,高校有多少積極性與精力去維護學術的純潔?
西南交大雖然終于做出了正確的處理,但持續(xù)兩年的糾纏,讓這所百年老校的學術聲譽受損。大學應該明白,一所學校發(fā)生學術不端,是丑聞,但不迅速、嚴格地處理學術不端,更是丑聞。前者只涉及少數個體,后者關系到學術土壤。大學應在校內推進學術本位管理,構建獨立于行政機構、能按“學術自治”原則即時響應的學術不端治理機制,這才能真正做到學術不端的“零容忍”。冰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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