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在應不應該取消重慶造假的高考狀元的錄取資格上,重慶市有關部門還在以“未構成加分事實”在力挺,六成多網友以“錯不在孩子”而同情,輿論因其高考狀元的身份而猶猶豫豫,但關鍵一方北大“棄錄造假狀元”的表態(tài)實際上已經提前作出了判決。何川洋的家長透露,北大招辦已給他們發(fā)來短信稱,北大已研究決定,按照教育部文件,無法錄取何川洋。希望所有考生以此為戒做誠信之人。(《成都商報》7月2日)
因為北大是何川洋填報的唯一志愿,北大向其關上大門,實際意味他的錄取資格已被取消。同許多人一樣,我很同情何川洋被取消資格,但非常支持北大的果斷決定。在這樣的情理沖突中和輿論巨大的壓力下作出拒收的決定,是需要審慎的理性和果敢的勇氣的,北大做到了。相比之下,重慶有關部門的毫無原則讓人失望。因為只有在這樣的“媒體影響性事件”中堅守公平原則,才能捍衛(wèi)公眾對教育公平和社會公平的信仰。此次如果寬容了何川洋,高考公平將成為一個誰都可以打碎的破窗。
遵守了制度,堅守了規(guī)則,給了造假狀元何川洋一個慘痛的教訓,教育了其他掌權者和年輕人——有關部門在堅持原則的同時,也要盡可能給失意的高考狀元一個公平——不要只懲罰他這個冒尖者,不要讓他對未來絕望,不要因此而過度責怪其父母。
不要只懲罰這個冒尖的高考狀元,不能讓他產生“如果不是高考狀元就會沒事”的不公聯(lián)想。對兒子被北大拒收,何川洋的父母并沒有表示多大的異議,但他們提出了一個要求:希望公布重慶其他31名違規(guī)考生名單,同樣接受社會監(jiān)督。他們認為,北大放棄錄取何川洋跟他是重慶高考文科狀元的身份有關。如果他不是考得這么好,就不會被網友公布到網上,北大也不會承受這么大的壓力。何家這樣的要求是很正當的,同罪同罰,類似情況類似處理,不能因為高考狀元的冒尖身份就被選擇性地嚴打,其他違規(guī)考生如果因未受關注而逃過懲罰,這對何川洋是非常不公的。
何家向媒體透露香港大學已經向何川洋伸出橄欖枝,表示港大不受內地規(guī)則限制,愿意錄取他。應該說這是一個兼顧了規(guī)則、公平和情感的不錯安排。一方面規(guī)則的尊嚴得到了捍衛(wèi),另一方面何川洋獲得體制外的機會,高考狀元求學之路并沒有因為取消錄取資格而被堵死。港大不受內地制度限制有自主招錄自由,輿論應樂見其成,給他這個相對公平的選擇機會。內地向某群體加分、偏斜的政策本就隱藏著不公的制度性原罪,也許港大這種體制外因素的存在,是消弭這種原罪的一個途徑。我們不能為制度的剛性而一刀切地舍棄太多的東西。
再就是不要因為輿論對公權腐敗的怨恨,再加重對何川洋父母的懲罰。何的父親被免去招生辦主任的職務,何的母親組織部部長被停職,何本人實際上被取消錄取資格,父母的責任歸父母,孩子的責任歸孩子,兩者不能相互替代——既有的懲罰差不多已是最嚴的懲罰,不要再給其父母罪加一等。出于對權力濫用的痛恨,許多人要求追加對何父母的懲罰,進行更加嚴厲的黨紀政紀處分,這對何家是不公的。一個錯誤,需要多大的懲罰才能消彌呢,何必趕盡殺絕逼入絕境?
如果何川洋選擇明年繼續(xù)參加高考的話,希望此次的造假事件,不對其構成影響。北大招生辦給何父母的短信非常人性化:何川洋同學積極面對現實,從自身找原因,改過自新,努力在今后的道路上不再犯原則錯誤,做一個真誠正直的人。未來的道路上,北大依然歡迎他——教育部門和社會都需要這樣的寬容情懷。既堅守規(guī)則又不失節(jié)制和人道,這就是對所有人的公平,既對其他考生,也對犯錯的何川洋。
我們習慣了把犯錯者往死里整,而缺乏給他們公平、給他們權利、給他們寬容的習慣。依據規(guī)則而進行無情的批判也許是一件很容易的事,但從規(guī)則中找到寬容,在超越怨恨中選擇寬恕,卻不是一件容易之事,它需要一種高貴的人文情懷。曹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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