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第八屆中國攝影金像獎組委會決定取消桑玉柱獲獎資格,收回獲獎證書和獎杯并通報其工作單位。然而,從這幾天網(wǎng)上的反映來看,這樣的處理并未冰釋人們的疑惑。
金像獎“造假”事件之所以成為公共話題,一是因為中國攝影金像獎有較高的權威性,為中國攝影界最高個人成就獎;二是因為“造假”的桑玉柱,不是普通攝影愛好者,而是吉林省攝影家協(xié)會副主席。
第八屆中國攝影金像獎于2009年7月7日評出、8月5日頒獎,11月中國攝影家協(xié)會接到舉報,稱桑玉柱參評并獲獎的作品中有4幅是“冒用”孟鐵、溫波的作品。1月6日至10日,中國攝影家協(xié)會派出兩人到吉林省約談當事人,取得相關證據(jù)和證言。
短短幾天時間,特別是未對新證據(jù)的關鍵人物肖明進行調(diào)查,能否獲取客觀、有效的證據(jù)鏈?僅憑當事人的書面陳述,沒有第三方的中立調(diào)查,能否采信“共同創(chuàng)作”的說法而否認“冒用他人作品”的舉報?如果是“共同創(chuàng)作”,此前作品發(fā)表時為何沒有共同署名?依據(jù)“共同創(chuàng)作”不符合評獎章程和要求而取桑玉柱的獲獎資格,是否有避重就輕之嫌?這一系列問題,為公眾留下新的疑問。
當質(zhì)疑聲再起時,真相問題需要正視。只有及時澄清公眾的疑問、厘清是非,給予客觀公正的處理,才能維護金像獎的嚴肅性;只有及時改進評獎的方式方法、防止申報時把關不嚴和評選時核查不力,才能維護金像獎的公信力。
記者黃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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