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誰才“過于無聊”?
近日一篇名為《余秋雨20萬假捐款“真相調(diào)查”》的博文被國內(nèi)多家博客網(wǎng)站和論壇轉(zhuǎn)載,作者認為余秋雨在2008年的汶川大地震捐款屬“虛擬虛構捐款”。此外,余秋雨及其和某文化公司去年被不少媒體所報道的建兩所希望小學的承諾,至今未見任何消息,作者認為這些都屬于商業(yè)炒作。余秋雨夫人馬蘭女士聽到博文的事后,先是認為這是“信口胡說”,后又指責作者“過于無聊”。(《錢江晚報》6月3日)
筆者冒昧揣測,馬蘭女士的“過于無聊”之說,可能因為博文的作者是與余秋雨有過“過節(jié)”的“老冤家”蕭夏林——據(jù)報道,蕭夏林曾因發(fā)表文章批評余秋雨,而余秋雨則以侵犯其名譽的名義將其告上法庭——也許馬蘭認為這是蕭夏林在尋釁報復,但筆者認為,博文的作者是誰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余秋雨和他的文化公司“虛擬虛構捐款”是否確有其事?余秋雨是否已經(jīng)踐行了捐建希望小學的承諾?
余秋雨愿意捐多少錢,這是他的自由,別人無權置喙。捐款多少不能和愛心多少劃等號,這在去年的地震捐款熱潮中早已被闡述得清清楚楚了。但是,如果余秋雨真的“虛擬虛構”了地震捐款——譬如真的如蕭夏林所說,把6萬元的捐款說成了20萬;如果余秋雨真的開出了口頭支票的話——譬如曾經(jīng)信誓旦旦地聲稱要捐建兩所希望小學,而后再無下文。那么,這就不免有了借夸大捐款數(shù)目和捐建希望小學來賺取眼球效應的嫌疑,或者說干脆就有了商業(yè)炒作的嫌疑。如此,還真應了馬蘭女士用來指責別人的話——過于無聊!想想吧,利用地震效應來進行自我炒作,利用人們對慈善的好感來賺取良好形象,這難道不是一種十分無聊的行為?
98特大洪災和去年汶川大地震之后,都曾發(fā)生過一些名人以及企業(yè)濫發(fā)“口頭支票”的事情,事實證明,這些企業(yè)和個人在當時都有自我炒作的嫌疑。有關部門曾經(jīng)對那些企業(yè)進行過曝光,但對于那些自食其言的名人,有關部門好像格外網(wǎng)開一面。實際上,無論是企業(yè)還是名人,借地震效應進行商業(yè)炒作和自我炒作,都只能讓人懷疑炒作者的道德秉性。畢竟,地震乃國殤,國人傾注了幾多圣潔的情感,任何商業(yè)炒作無疑都是對這種圣潔情感的褻瀆,都未免有些“過于無聊”。
去年余秋雨曾經(jīng)在《含淚勸告死難學生家長》一文中指出,“一些對中國人歷來不懷好意的人,正天天等著我們做錯一點什么呢!痹诖耍P者也想“含淚勸告”一下余秋雨先生:一些對您歷來不懷好意的人,正天天等著您做錯一點什么呢。您還是少開一些口頭支票,少自我炒作一些的好吧。
李先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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