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亞群
清明節(jié)剛過,網(wǎng)絡上便充斥著大量抱怨“清明期間開銷太大”的微博、文章。有網(wǎng)友戲言:“以前以為只是死不起,現(xiàn)在連祭拜死者都祭拜不起了!备芯W(wǎng)友曬出了自己的清明掃墓賬單,細數(shù)其中亂漲價、亂收費等做法。
清明時節(jié),掃墓者有市場消費需求,相關行業(yè)因而適度紅火本無可厚非,但當下某些太過商業(yè)化的做法,著實已經(jīng)超越了文化、道德所能容忍的底限。近年來,一種名曰“代客掃墓”的業(yè)務在清明期間悄然興起,引起公眾的議論,筆者也不禁疑惑:掃墓,本是對逝去的親人表達緬懷哀思之情的一種應當親力親為的祭拜方式,豈能讓別人來代替?清明祭祖從古時的追憶哀思,變成了今日的走過場、流于形式,不能不令人感慨。
反觀那些依舊懷有真情實感之人,他們往往成為清明高消費的受害者。不良商家的行為,正是利用了這些人的感情進行“情感詐騙”。但若從另一個角度考慮,不良商家之所以有利可圖,是否也和“受害人”的不理智祭拜有關呢?買大量的祭品、搞隆重的祭祀,花的錢越多,就能代表越孝敬嗎?這些錢到底進了誰的腰包?
何謂清明?《歷書》記載:“春分后十五日,蓋時當氣清景明,萬物皆顯!鼻迕鞯钠鹪,原本與自然天地之造化、人之本真情感緊密相連。倘若其行將變質(zhì)為只是一個商機、一種形式,來祭拜者不知所以然,想牟利者大發(fā)“情感財”,那么這個節(jié)日也就失去了文化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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