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個稅起征點確定為2000元,不僅前瞻性不夠,而且出現明顯的滯后性。一是該起征點遠遠滯后于民眾的要求,二是民眾的收入將會滯后于物價的上漲。
★采寫/《小康》記者 李冬潔
從2008年3月1日起,我國個稅起征點將從現在的1600元/月上調至2000元/月。
事隔2年的再次調整,標志著個人所得稅法自1980年實施以來,目前開始進入了一個微調階段,一些更加顧及民生民情的元素被加入到了改革的思路中來,也體現了新的為政理念在各個政策領域的滲透。但對于起征點的調整,調多少,怎么調,如何體現公平的要義,則再一次成為社會各界的熱門話題。
物價上漲幅度這么大,起征調幅過于低
“這次調整后能比過去少交幾十塊錢稅,但現在物價上漲幅度這么大,少交的稅還是補償不了物價上漲的部分。”北京市民康女士這樣回答《小康》記者關于起征點調整的提問。
2007年以來,通貨膨脹開始席卷中國內地。據國家統計局發(fā)布的數據顯示,2007年前三季度居民消費價格同比上漲4.1%,拉動物價上漲的主要因素是食品價格。前三季度,食品價格同比上漲10.6%。其中,糧食上漲6.3%,蛋上漲26.2%,肉禽及其制品上漲29.1%,水產品上漲4.6%,鮮菜上漲3.0%。
生活資料的大幅上漲加大了老百姓的生活成本,也正是出于物價上漲方面的考慮,調高起征點的措施才得以落實。此前,財政部部長謝旭人受國務院委托作草案說明時表示,近兩年居民基本生活消費支出有所增加,個人所得稅減除費用標準需要適當調整。
此次調整使大部分工薪階層的納稅額有所減少,按起征點2000元計,若保持稅率和級距等不變,以收入2000元、5000元、1萬元三個檔次的月薪為例,收入者分別需要繳納個稅為0元、325元和1225元;比按照1600元的起征點分別少繳納的額度為20元、60元和80元。
“實際上,減除的稅額數量還是太少了,比以前少繳幾十元實在不算什么。”在北京一家民營公司從事技術工作的劉先生告訴《小康》記者。劉先生的月薪是5000多元,起征點調整后,他比以前少繳80元。
據記者調查,1600—2000元收入的人群對此次調整較為滿意,3000—5000元的人群認為起征點還應該提高,5000元以上的則對此反應平淡。
在記者走訪過程中,對于理想中的起征點額度,大部分人認為,2800—3000元比較適合當前國情。
公平的難題
“縱觀中國個人所得稅法的調整軌跡,1981年職工平均月工資約為60元,工薪所得減除費用標準為800元,約為月平均工資的13倍。而據國家統計局年度統計公告,2006年全國城鎮(zhèn)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為21001元,月平均工資為1750元。不要說13倍,即使按照2倍測算,也是3500元”,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南振中委員在審議會議上說,“這意味著,20多年前個人所得稅主要向少數高收入者征收,工薪階層并非征收主體!
據國家統計局2007年10月29日公布的數據,去年前9個月城鎮(zhèn)職工月平均工資為1853元?梢姡2000元起征點幾乎將平均收入線以上的所有工薪階層一網打盡。
有評論認為,個稅法的宗旨是調節(jié)居民個人所得,而不是為了單純增加國家財政收入。所以,個人所得稅不應成為普遍適用的“人頭稅”。
對于目前起征點調節(jié)收入分配的功能,首都經貿大學財政系教授趙侖也持懷疑態(tài)度!捌鹫鼽c也叫免征額,其實目前免征額的調高對社會公平分配影響不大,基本起不到調節(jié)收入分配差距的作用。比如說,現在從1600元提高到了2000元,那么同樣高收入群體也提高了,而且高收入群體少繳的稅要比低收入群體要多!彼颉缎】怠酚浾呓忉尩馈
在調查中,記者發(fā)現地域差異化征收也是當下討論的熱點話題。有位網友發(fā)帖道:“目前我國實行的是全國統一稅制,沒有考慮全國收入和物價的平均水平。2000元的起征點對于內地某些地區(qū)的人來說可能是比較合理的,但是對經濟發(fā)達地區(qū)還是太低!彼ㄗh起征點應該按照基本工資來作為一個衡量標準,比全面的平均工資高一些才算是最合理,還可以按照各地的消費水平來劃分,沿海地區(qū)可以上浮20%,而其他一些地區(qū)可以下浮20%。
此外,一個關于起征點一直懸而未決的問題再次走入人們的視野,即低收入家庭的繳稅問題。比如,一個人每月掙2100元,但是他要負擔一家三口的生活,依據現在的規(guī)定他必須納稅 ;但是同樣是三口之家,三個人全部掙工資,如果每個人的月工資不超過2000元,那么他就不需要納稅。這就出現了一個問題,全家人均收入700元的要繳稅,而人均收入2000元的卻不用繳稅。這顯然有失公平。
起征點怎么調?
在對目前調整起征點的具體方法上,有部分受訪者認為,調整了當然要比不調整要好,但依照什么去調似乎沒有一個合理的標準。
著名評論人士童大奐指出,把個稅起征點確定為2000元,不僅前瞻性不夠,而且出現明顯的滯后性。一是該起征點遠遠滯后于民眾的要求,二是民眾的收入將會滯后于物價的上漲。
另外,起征點變得過于隨意,而且往往由行政部門主導,也成為時下討論的一個熱點話題。
有網評說,如果每次個稅起征點的提高,既不必通過民意聽證,也沒有一個法律規(guī)定的剛性的標準,而是財稅部門和專家學者關起門來在那兒研討,則不僅個稅法的法律嚴肅性受到挑戰(zhàn),個稅法的宗旨也會被違背。同時,財政收入的“承受能力”會成為調節(jié)個稅起征點的主要砝碼,所謂的提高起征點,往往只成為有關方面應對民意的一種“意思表示”。
針對這些問題,有專家建議,法律制定要具有超前性,制定起征點時要考慮物價上漲因素,應根據居民消費支出情況實時調整,也就是個稅起征點指數化。首先要界定什么是高收入,并聽取中低收入者意見,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在整個社會大多數人的收入水平上限劃定起征點,對高收入者征收要多些。
對于起征點的地域差異問題,在具體的實施當中,專家建議,最好能考慮地方差異,全國人大可以授權地方人大,根據各地實際做出適當調整。
呼喚更深層次的個稅改革
“就費用扣除額來看,確實存在問題,這個問題不是簡單地把它提到1600、2000、3000,即使提高到一定程度,也解決不了在設計方面的問題,”趙侖向《小康》記者指出,“其實,最理想的方式不是設計一個總數,最理想的方式應該首先是按照家庭來扣除,再一個是分具體項目來設計!
趙侖指出,發(fā)達國家的所得稅制度模式比較成熟,與我國的分類稅制不同,他們實行的綜合稅制是在收入、支出全部綜合計算以后再計算繳稅。有的國家在費用扣除額上設計得比較細,有很多具體的項目,比如買房、租房、家庭撫養(yǎng)人口等。
有關專家表示,起征點調整所引發(fā)的問題還需要更深一步的個稅改革。
前不久,全國人大財經委對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審議后提出意見,國務院應認真研究稅法中存在的各種問題,加快推進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改革,適時全面修訂個人所得稅法,盡快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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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如何繳個人所得稅?
美國的個人所得稅屬于綜合所得稅類型,也就是個人在一年之內,從各種渠道所取得的收入,不管是勞動所得還是資本利得,均匯總為當年的收入總額,根據年收入總額劃分不同的檔次,分別規(guī)定相應的稅率,按超額累進稅率方式進行征收。
美國個人所得稅的應稅所得要經過成本費用扣除、個人免稅扣除和家庭生計扣除。美國規(guī)定費用扣除時,需要把一筆費用摻和的業(yè)務費和非業(yè)務費進行區(qū)分,其中為業(yè)務費的部分允許扣除。費用扣除分為標準扣除和分項扣除,納稅者可視自己的情況任選一種。標準扣除是對納稅者規(guī)定一個標準扣除額,標準扣除額在不同的申報方式下數額不相同,并且每年還會隨物價波動作相應調整。納稅者也可選用分項扣除,即把某些支出項目累加起來扣除。在允許的扣除項目中最重要的是抵押貸款和其他消費貸款的利息支出,州和地方的某些稅收,慈善捐款,其他扣除項目包括高昂的醫(yī)藥費和傷亡損失。美國《國內收入法典》列舉15個項目為免稅所得,例如贈與所得、遺產所得、州和地方政府債券利息等。家庭生計扣除就是從凈所得中減去規(guī)定的數額,這種扣除往往對配偶與子女規(guī)定不同的標準,有時對子女還要按照他們的年齡規(guī)定不同的標準。美國對每個納稅人撫養(yǎng)的家屬給予個人寬免額,每個人寬免額都相同。并且,美國還對生計扣除采取指數化辦法,避免通貨膨脹對生計的扣除,例如1990年為2050美元,1991年為2150美元,1992年為230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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