頻 道: 首頁|新聞|國 際·英文|財經(jīng)|體育·奧運|娛 樂|港 澳|臺 灣|華 人|留學生|IT|教 育|健 康
汽 車|房 產(chǎn)|電 訊 稿|視 頻| 圖 片| 社 區(qū)|圖 片 網(wǎng)|華文教育|廣 告|演 出|圖片庫|供 稿
■ 本頁位置:滾動新聞
站內(nèi)檢索: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中國公路收費陷入"狂熱" 改革"買路錢"勢在必行(3)
2007年08月08日 11:14 來源:國際先驅導報

  【點評】難解的糊涂賬

  如果收費不能向公開與透明尋求行政正當性,“公路”沒有向“公共”尋求合法性,再多的法律條文也只能形同虛設

  老實說,從一開始我也沒打算對《北京市公路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寄予多大的希望。因為說到底,其中的內(nèi)容在《公路法》、《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中都有明文規(guī)定。因此這反倒是一件讓人奇怪的事:既然已有法律規(guī)定,為何還要多此一“例”?

  當然,盡管如此,我也能夠理解的是,《條例》之所以仍得到高度關注,只能表明它牽連著民生最為敏感的神經(jīng)。這也正如前文所說的,“幾乎所有人都承認一個事實:中國高速公路收費已讓民眾不堪重負!

  這是一種怎樣的重負呢?有幾個很能說明問題的數(shù)據(jù)為證:廣東省74個公路收費站中,預計還貸期超過30年的收費站有33個,占45%,有6個還款年限超過100年,其中河源江面收費站竟達756年。一句“貸款修路,收費還貸”的口號背后,到底遮蔽了多少見不得陽光的利益勒索?

  其實,對于中國的收費公路而言,更重要的問題已不是如何為收費設限——這僅僅是民眾最低層次的訴求——而在于如何使公路成本直到收費都變得公開而透明,從根本上改變民眾被遮蔽的權利困境。但是顯然,《條例》并沒有準備對此做出更有力的制度安排。這是令人備感失落之處。

  一句“國際慣例”,就“忽悠”了公眾這么多年。而且就在2006年11月16日,還有專家在交通部網(wǎng)站發(fā)表題為《我國收費公路政策不會動搖》的文章,堅稱:“發(fā)達國家和地區(qū)有關公路收費的經(jīng)驗,值得借鑒!比欢,看看本報記者發(fā)自日本和美國的觀察體驗,我們發(fā)現(xiàn),中國公路部門“借鑒”的似乎只是收費,而對于美國的“低標準”和日本的“打折制”卻鮮有聽聞。

  我們姑且認可“收費還貸”的正當性,那么是不是也應當厘清相關部門所收費用之中,到底有多少是用于還貸以及道路建設和維護的,又有多少是用于私利的呢?要弄清這些問題,只需將所有收費支出一一審計即可。但問題就在于,一直以來,公路收費成了一筆巨大的糊涂賬。在此背景下,“收費還貸”淪為民眾向相關部門支付的“買路錢”,而那些一個接一個的收費站,也就成了公然的“剪徑”之所。

  收費并非萬惡之源,而公共服務也從來并不與收費相排斥。關鍵的問題在于,每一項針對公共的收費,都必須有相應的公眾權利做保障。作為“通行費較高,而國民對通行費可承受性是全世界最低的幾個國家之一”,如果我們的收費仍沒能向公開與透明尋求行政正當性,我們的“公路”仍沒有向“公共”尋求合法性,再多的法律條文也只能形同虛設。(楊耕身)

[上一頁]  [1]  [2]  [3]

 
編輯:邱觀史】
 


  打印稿件


 
[每 日 更 新]
- 中國赴日留學人員人數(shù)累計達到九十萬人
- 臺"陸委會"副主委:江陳會對兩岸關系具重要意義
- 大陸海協(xié)會副會長張銘清抵臺灣 參加學術研討會
- 國產(chǎn)新舟60支線飛機成功首航 飛行平穩(wěn)噪音不大
- 阿利耶夫再次當選阿塞拜疆總統(tǒng) 得票率為88.73%
- 九名中國工人在蘇丹遭綁架 大使館啟動應急機制
- 證監(jiān)會:城商行等三類企業(yè)暫停上市的說法不準確
關于我們】-新聞中心 】- 供稿服務】-圖片庫服務】-【資源合作-【留言反饋】-【招聘信息】-【不良和違法信息舉報
有獎新聞線索:(010)68315046

本網(wǎng)站所刊載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觀點。 刊用本網(wǎng)站稿件,務經(jīng)書面授權。
未經(jīng)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依法必究。

法律顧問:大地律師事務所 趙小魯 方宇
[ 網(wǎng)上傳播視聽節(jié)目許可證(0106168)][京ICP備05004340號] 建議最佳瀏覽效果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