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法》的修訂尚未列入國務院的立法計劃
2008年06月13日 12:07 來源:中國新聞網 發(fā)表評論
中新網6月13日電 國新辦就《國家知識產權戰(zhàn)略綱要》舉行的新聞發(fā)布會上,國家版權局版權管理司副司長許超表示,《著作權法》的修訂尚未列入國務院的立法計劃。
許超對《著作權法》的修改問題進行補充時稱,根據現行的《著作權法》,我們還有兩個行政法規(guī)沒有制定出來。一是關于廣播電臺、電視臺使用已經出版的錄音制品要付費,付費的標準由國務院制定,這個還沒有出臺。二是保護民間文學藝術的條例還沒有出臺,這個條例已經列入國務院的立法計劃。這兩個條例是必須要制定的,我們有義務在短期內把它完成。
許超并稱,關于《著作權法》的修改,《著作權法》在2001年入世之前做了很大的改動,現在來看《著作權法》和WTO知識產權的協(xié)議是一致的。但是,國家版權局認為即便如此,我們也有必要考慮《著作權法》的修改。不過,目前,《著作權法》的修訂尚未列入國務院的立法計劃。(據網絡直播文字整理)
【編輯:楊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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