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0家KTV歌廳因拒繳版權使用費而遭遇的大規(guī)模訴訟今天在東城法院開庭審理了第一起案件。東方金柜、東方鑫地和娛京紅歌廳3家KTV被控提供點唱歌曲卻未繳納著作權使用費,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向每家KTV索賠20萬元。
這是音集協成立以來第一次代表音像制作單位向KTV經營者主張音樂電視作品版權。從去年1月1日起,卡拉OK經營行業(yè)版權使用收費開始在全國展開,根據國家版權局公布的標準,北京市的收費標準為11元/包房/天。但截至目前,北京市約1500家KTV中,繳納版權使用費的僅有十余家。今年10月,音集協正式向北京多家法院遞交訴狀,起訴同一首歌、花樣年華等200余家KTV拒付版權費。這是音集協首次大規(guī)模訴訟,也是國內最大一宗卡拉OK版權費集體民事訴訟案。
對于今天的3起案件,音集協起訴稱,他們以信托方式獲得《月亮之上》等50余個音樂電視作品的放映權、出租權、廣播權、復制權等權利,據此,音集協有權以自己的名義對上述權利遭到侵害的行為訴訟。經查,東方鑫地(北京)文化發(fā)展有限公司、北京娛京紅歌廳、北京東方金柜娛樂有限公司在其營業(yè)場所提供的點唱機中完整地收錄了上述音樂電視作品。
音集協認為,3家被告作為KTV行業(yè)經營者,經營方式就是依靠向公眾提供音像作品的娛樂來吸引消費者,從而獲取利益,因此,向音集協付費是其法定義務。國家版權局早在2006年即公告告知其向權利人支付費用,音集協也發(fā)函敦促KTV付費,但這3家KTV卻一直置之不理。
法庭上,東方金柜、東方鑫地和娛京紅3家歌廳有的表示已經付過錢了,還有的說不清楚如何繳納版權費用。一家歌廳的代理律師還當庭提出質疑,認為音集協今年5月才拿下法人執(zhí)照,卻要收去年的版權費用,這讓人覺得不可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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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成立于今年7月,協會根據音像著作權權利人的授權向使用者發(fā)放許可,收取使用費,向權利人進行分配。目前經國家批準只有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和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這兩家協會可以對卡拉OK行業(yè)進行收費,經兩家協會協商確定,統一由音集協收取卡拉OK版權使用費后,在兩個協會之間進行分配。 (記者邱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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