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經濟觀察報》報道,財政部目前正在加緊研究個人所得稅綜合與分類結合的稅制改革,這項改革是推進國民收入分配改革的重要一環(huán),“目前暫不考慮個稅起征點調整”。對于個稅起征點調整這一熱門話題,有關部門的答復是:僅僅調整個稅起征點,并不能從根本上解決收入差距擴大、高收入階層納稅不足的問題,需要進行綜合改革。
我們承認,僅僅調整個稅起征點,確實只能減輕普通勞動者的稅收負擔,而對絕大多數高收入者來說毫發(fā)無損。但是,如果連個稅起征點也不調整,豈不是對普通勞動者更不公平?
必須注意到,目前的個稅征管辦法存在明顯的企業(yè)嚴、機關松,工資內收入征繳率高、工資外收入征繳率低,普通勞動者負擔重、高收入者負擔輕等問題。在發(fā)達國家,個稅收入的90%以上來自于高收入者,而在我國,個稅收入的65%以上來自于普通工薪階層。正因為這樣,個稅失去了應有的功能和作用,僅成為增加財政收入的一種工具,而非調節(jié)收入分配的手段。
說實話,公眾要求調整個稅起征點也是一種無奈的選擇。誰都清楚,調高個稅起征點帶來的“稅收負擔”降低,根本不足以起到調節(jié)收入分配、縮小收入差距的作用,更無法解決高收入者游離于個稅之外的問題。但是,在個稅改革始終“難產”的情況下,又有什么比調整個稅起征點更好的辦法呢?又有什么手段能讓普通勞動者有一些心理平衡呢?筆者不反對以家庭為基礎推行個稅綜合改革的思路,但關鍵在于,這項改革何時才能推開,何時才能變成現實。如果這項改革一直處于畫餅充饑的探索階段的話,那還不如先調整個稅起征點,讓老百姓得到一點實惠。
按照有關人士的說法,推行個稅綜合改革難度很大,難點很多,特別是如何建立完整的電子稽征平臺,需要各個方面的密切配合。這就奇怪了,難道個稅改革只是部門行為、個體行為,而不是政府行為、法律行為嗎?既然是改革,只要涉及的政府部門就都必須全力支持,積極配合,這既是職責所在,也是中國改革取得成功的經驗所在。
個稅改革再難,也不會比經濟體制、企業(yè)經營機制等改革更難,這些方面的改革都能突破、都能創(chuàng)新、都能穩(wěn)步推進,個稅改革又難在何處?現在不改,當高收入階層對財富的集聚度更高時,改革的難度會更大,由此帶來的社會不穩(wěn)定、不和諧因素也會更多,這是更嚴峻、更現實、更值得認真思考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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