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美之爭事件回顧:
2010年5月11日 國美第一大股東黃光裕在獄中投出反對票,否決外資股東貝恩資本的三名代表進入董事會。
5月12日 國美董事會一致同意推翻股東大會結果,重新委任貝恩的三名前任董事加入國美電器董事會。
5月18日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黃光裕案依法作出一審判決,認定黃光裕犯非法經營罪、內幕交易罪、單位行賄罪三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14年,罰金人民幣6億元,沒收財產人民幣2億元。
8月5日 國美電器向香港特別行政區(qū)高等法院提交訴狀,起訴大股東黃光裕,稱黃光裕在2008年1月及2月前后回購公司股份中違反公司董事的受信責任及違反信托責任,并向其尋求賠償。
8月5日 國美電器大股東黃光裕提出舉行臨時股東大會動議,要求撤銷陳曉的公司執(zhí)行董事及董事局主席職務,撤銷孫一丁的公司執(zhí)行董事的職務,提名鄒曉春為公司執(zhí)行董事,提名黃燕虹為公司執(zhí)行董事。
8月6日 在國美董事會發(fā)出公告、起訴前掌門人黃光裕短短數(shù)小時后,黃光裕方面迅速回應控訴國美電器前日發(fā)布嚴重虛假公告;并為自己“拉票”,希望投資者“積極支持大股東重組董事局的努力!
8月18日 黃光裕方面發(fā)布國美大股東致全體員工的一封公開信,將矛頭直指陳曉本人,稱其陰謀竊取國美事業(yè),企圖變民族品牌“國美電器”為外資品牌。此外,公開信呼吁全體員工齊心協(xié)力與大股東一道將公司帶到正常軌道上來。
8月18日 國美相關負責人回應黃光裕的公開信,表示黃氏家族‘不擇手段’,對公司品牌、對公司正常運營和對其他股東利益都造成了損害。
8月19日 國美董事局發(fā)出近5000字的 《致國美全體員工的公開信》,除回應黃光裕方面多項指責外,還呼吁所有國美員工在攸關公司命運的關鍵時刻團結起來,“不傳謠不信謠”。并稱“若說國美外資化,早在2004年上市初期已就成為現(xiàn)實了!
8月23日 國美電器在港交所公布了2010年上半年業(yè)績,財報顯示,今年上半年,國美電器實現(xiàn)銷售收入248.73億元,同比上升21.55%;公司經營利潤同比上升86.14%至12.49億元;經營利潤率由去年同期的3.28%增長到5.02%;凈利潤9.62億元,同比上升65.86%。
國美董事會主席陳曉宣布9月28日舉行特別股東大會,回應黃光裕的要求信函,并呼吁股東在特別股東大會上支持董事會。
8月27日 黃光裕方面突然動用大筆資金閃電出手,通過公開市場增持國美電器股票1.2億多股,增持均價約為2.42港元左右,占國美電器0.8%股份,共計耗資2.904億港元。
8月30日 黃光裕妻子杜鵑在8月30日獲二審改判,由一審的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實刑)改為緩刑。此時正值黃光裕爭奪國美電器(00493.HK)控制權的關鍵時刻,距離9月28日的特別股東大會決戰(zhàn)還有28天。
9月5日 黃光裕個人通過新浪財經發(fā)布名為《我的道歉和感謝》的公開信,他在信中表示尊重法院判決,向關心他的人道歉,并特別感謝了國美的管理團隊、員工。黃光裕獄中來信中只字未提爭奪國美控制權事件,黃光裕最后表示將以實際行動爭取早日重返社會。
9月15日 國美電器大股東Shinning Crown發(fā)表《致國美股東同仁公開函》,在9月28日股東大會即將召開前夕,系統(tǒng)全面地向全體股東闡述提出5項動議的原因和必要性、并介紹了提名董事。更為重要的是,創(chuàng)始股東首次系統(tǒng)地表明了關乎國美前途命運的幾大敏感事宜,如增發(fā)的一般授權、非上市門店等,并對國美的未來提出了若干建設性主張。
9月23日 大股東黃光裕率先投票,對撤銷陳曉董事局主席職務、取消增發(fā)股份授權等五項決議投贊成票;董事局主席陳曉則呼吁國美電器的14萬股東積極參與投票,以避免在低投票率下出現(xiàn)大股東一票定江山的局面。
9月26日,陳黃之爭決戰(zhàn)前夕,黃光裕方面發(fā)布《再致股東同仁公開函》,在該函件中,黃光裕方面稱陳曉未能正確領導國美,堅持在股東大會投票罷免陳曉董事局主席一職。
9月28日,國美特別股東大會、媒體稱之為黃陳對于國美股權的爭奪戰(zhàn)在香港打響。最終的投票結果顯示,國美大股東黃光裕方面所提5項決議案中有4項未獲通過,其中包括罷免陳曉國美公司執(zhí)行董事和董事會主席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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