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破產 “九頭鳥”逼出“九頭鷹”
1999年,周紅成立了“九頭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股東為蘆細娥、周紅和她的妹妹。周紅想以這個公司作為九頭鳥所有分店的總公司,對所有分店進行統(tǒng)一管理。顯而易見,一家人分成兩派,分別經營所屬的分店,在菜式、價格、宣傳等方面是無法做到統(tǒng)一的,從長遠看,不利于“九頭鳥”這個品牌的發(fā)展。
在一些創(chuàng)業(yè)元老的撮合下,周紅一家人又坐到了一起,簽訂了一份改制協議。協議規(guī)定:九頭鳥商標專用權歸屬總公司(九頭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周鐵馬擁有總公司一部分股份,其經營的分店利潤歸自己所有,但每月須把當月營業(yè)額的10%交給總公司作為管理費。改制的想法是美好的,但可惜在履行時出了問題,周紅母女和周鐵馬在一些條款上產生了爭執(zhí),導致雙方無法完全按照協議執(zhí)行。
一家人在改制上無法形成統(tǒng)一,而一個“意外事件”又讓雙方形成了更大的裂痕,并且再也無法愈合。2001年10月,蘆細娥發(fā)現,周鐵馬長期不回家竟然是因為在外面有了另外一個“家”,而且已經有了一個三歲多的孩子。這對于周紅母女來說,無異于驚天霹靂。在感情上,周紅母女無法接受周鐵馬的背叛,另一方面,她們也認為,周鐵馬對企業(yè)產權的爭奪,對企業(yè)改制的抵觸,就是為了另外一個家。
2001年11月,周鐵馬并未按照協議向總公司上交管理費。于是,周紅母女便給周鐵馬的幾家店發(fā)函,要求其停止使用九頭鳥商標,但一直未得到回復。
2002年1月,北京的一些媒體登出了九頭鳥雙安分店即將開業(yè)的消息——這是周鐵馬計劃要開的新店。周紅委托法律顧問在1月12日的《北京晚報》上發(fā)表了聲明:”北京市九頭鳥航天酒家為九頭鳥商標唯一合法所有人,任何人未經該公司授權許可使用上述商標,均屬非法,任何媒體未經該公司許可,不得發(fā)布影響上述商標使用的任何信息!” 然而,到了1月14日,周紅發(fā)現,父親的廣告還在做,并且宣布雙安分店將于2002年1月16日隆重開業(yè),她便派人到海濱區(qū)工商局進行了投訴。
2002年1月15日,工商局的工作人員來到了九頭鳥雙安分店現場,經過查證發(fā)現,周鐵馬確實沒有九頭鳥商標的合法使用權,而且,該店還沒有辦理營業(yè)執(zhí)照,屬于無照營業(yè),所設立的戶外廣告也沒有到相關部門報批。于是,便責令周鐵馬拆除了店內外所有和“九頭鳥”相關的標示和廣告。
經過此番波折,周紅和父親徹底鬧翻了臉。在2001年12月,周鐵馬已經申請注冊了“北京九頭鷹餐館有限責任公司”,并設計了“九頭鷹”商標。于是,周鐵馬便把旗下的四家分店全部改成了九頭鷹酒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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