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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jù)中石油大連石化分公司職工的材料中反映,中石油大連石化分公司日前召開了“7·16”火災事故搶險救援表彰大會。該公司主要負責人及下屬9個單位和197人分別被授予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稱號(8月9日《中華工商時報》)。
孤立看這次“搶險表彰會”,似乎無可非議,因為在大連油管爆炸事故搶險救援中,中石油大連石化分公司也是有功勞的,但若將表彰會與“7·16”火災事故聯(lián)系起來整體審視,不難發(fā)現(xiàn)這個“搶險表彰會”是個“黑色幽默”,足以刺傷公眾的眼睛。
大連“7·16”火災事故是一場生態(tài)災難,污染海面50平方公里,生態(tài)危害可能持續(xù)十年左右。而據(jù)國家安全監(jiān)管總局和公安部共同發(fā)布的《關于大連中石油國際儲運有限公司“7·16”輸油管道爆炸火災事故情況的通報》稱,中石油大連石化分公司及相關單位對此次油港爆炸事件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既然權威部門已經(jīng)認定中石油大連石化分公司是責任單位,那么,最緊迫之事,應當是厘清誰是責任人,繼而問責,然后再將賠償擺上桌面。至于搶險,說白了,既是一種義務,又是一種過錯補救。退一步講,即便有功,但功不掩過。因此,中石油大連石化分公司對自身應該擔負的過錯與責任視而不見,而以“功臣自居”召開“搶險表彰會”,實在有悖于事故的嚴肅性和警示作用。
在此,筆者不得不說墨西哥灣漏油事件。在整個事件中,相關方表現(xiàn)出來的擔當令人欽佩。比如,多名政府高官因此事辭職謝罪;責任方英國石油公司多名CEO宣布辭職,英國石油公司還將創(chuàng)建一筆200億美元的基金用于賠償漏油事件的受害者。
而反觀我們一些企業(yè),事件爆發(fā)后,未見哪位官員辭職謝罪,更未見企業(yè)高管辭職,或主動向社會道歉,或拿資金補償損失。相反,責任未究,就載歌載舞開“表彰會”了。試問,企業(yè)的社會責任哪里去了? 有關部門應該對相關責任人依法問責,不能一邊給社會造成巨大損害,另一邊卻開著表彰會,逍遙責外。(惠銘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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