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于3月26日第183期(《簽訂全包價合同,車主損失逾萬元》)曾刊登過雙環(huán)車主羅先生在購車時,在簽訂全包價合同后,發(fā)現(xiàn)經銷商有漏保的情況,為此,羅先生多次和經銷商交涉,最終向本報投訴。希望能夠引起經銷商的重視,盡快解決問題。
但是,據(jù)記者了解,到目前為止,羅先生的問題仍然沒有得到解決。在這兩個月中,羅先生曾經多次和經銷商交涉,但是每次都無功而返。據(jù)羅先生描述,在這兩個月中,他共去該4S店三次,并多次電話聯(lián)系該4S店,但每次都只是被告知需要進一步和領導商量后,才能給羅先生一個答復。
“他們以此為借口,多次推托,至今都不愿意好好地給我解決問題。到現(xiàn)在為止,他們每次都以‘領導不在’或是‘領導在開會’等借口推脫!绷_先生表示,“其實,我的要求并不高,僅僅是想要4S店給我一個說法,把我的保險和相關缺失的發(fā)票給我補上就行了。難道我的要求這么難達到么?”
對于羅先生現(xiàn)在始終無法得到該4S店的答復,4S店的負責人也沒有給記者正面的回答,而是質疑消費者是否真的來過店內進行交涉,并且為何時隔一年之后,才再來向經銷商提出質疑?為何在提車當時并沒有索要缺失的發(fā)票?
而當記者詢問是否能夠為車主解決問題時,這位負責人的回答卻與之前羅先生得到的答復并沒有差別,僅表示自己并不能做主,還需要和上一級領導商量。
看來,羅先生的維權之路,還將繼續(xù)……(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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