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睢寧縣更換出租車時,有關部門要求在規(guī)定的商家手里買規(guī)定的車型。睢寧利民出租車公司不滿這種“強買強賣”,自行訂購了30多輛出租車。這觸怒了有關部門,至今未得到運營證。這批車也就成了“黑車”。
江蘇睢寧縣建設局下屬客管處2006年10月8日下發(fā)《關于下達車輛更新任務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縣內各出租公司必須在2006年10月20日前作出車輛更新計劃,并于11月30日更新完畢。文件還規(guī)定,各出租車公司應按車輛總數(shù)的1/3進行置換,更新車輛車型必須統(tǒng)一使用排量1.6升的“奇瑞旗云”,并指定在南京某一家經銷商手中購買。
對政府這種規(guī)定車型、指定購買的做法,睢寧縣一些出租公司提出反對意見。睢寧利民出租車公司總經理楊喜龍對記者說,政府指定車型應采用公開招標形式,確定本地區(qū)哪種車型,而且不得少于兩款車型以上,供各出租公司挑選。睢寧客管處目前這種指定明顯是“強買強賣”。10月30日,睢寧利民出租車公司首先書面向客管處的主管上級縣建設局提出自己購買其他車型的申請,一個月后,此申請仍未得到回復,等不及的利民出租車公司便自行訂購了30多輛1.3升排量的吉利“自由艦”,并按客管處要求也全部裝上頂燈、計價器,車身也全部噴綠?删驮11月29日,客管處又下發(fā)了一份“暫緩車輛更新”的文件。一切安排就緒,就等著客管處發(fā)放營運證的利民公司傻了。對這種“先斬后奏”的行為,客管處態(tài)度堅決,拒絕發(fā)放營運證。理由是,購車沒有經過主管部門批準,這種不聽招呼、擅自作主的行為,嚴重擾亂了睢寧縣更新出租車市場的計劃。
睢寧縣建設局局長盧成業(yè)解釋,10月8日客管處下發(fā)車輛更新計劃,由于很多公司提出質疑,11月29日我們便通知暫緩更新車輛。利民公司卻不聽招呼,公然對抗,對此我們不能發(fā)放營運證。
花了5萬多元買的車不能上路運營,出租車駕駛員們意見不小?h委書記蔣國星說,此次出租車更新工作是他自己親自抓的,未經政府批準自購車輛,是典型的無政府行為,利民公司為此必須承擔責任。
蔣書記已經下了死命令,停在政府門前的這些“黑車”只要上路運營,有關管理部門就要“見一輛、查一輛、扣一輛、罰一輛”,決不手軟。
到今年2月15日,利民公司反映,他們仍然沒有拿到營運證。(劉益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