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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議員”黃芳仁夫婦涉嫌賄選被提起公訴

2002年12月04日 08:54

  中新網(wǎng)12月4日電 競選五連任的高雄市“議員”黃芳仁、黃陳節(jié)夫婦,涉嫌通過臺灣南區(qū)郵政管理局主管,向郵政南管局員工及其親友買票,兩人3日被高雄“地檢署”提起公訴,并分別被求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及1年6個月。

  起訴書稱,黃芳仁、黃陳節(jié)在今年10月間曾托臺灣南區(qū)郵政管理局副局長林幸男(另案偵結(jié)),希望取得郵政南管局員工親友名單,并言明資料上員工親友每人將可獲得新臺幣500元。

  林幸男于是私下通過南管局員工陳光村(另案偵結(jié))等人協(xié)助抄錄員工親友名單,并將名單轉(zhuǎn)交給黃芳仁競選總部人員,黃隨后通過競選總部人員交付林幸男買票賄款新臺幣16.1萬元,林幸男將其中11萬元交陳光村轉(zhuǎn)發(fā),陳光村協(xié)助抄錄賄選名冊名單約200余人,剩余款項由林幸男自己發(fā)放。


 
編輯:秦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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