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香港8月20日消息:臺北訊,臺灣“臺電”的大潭發(fā)電廠25年4000億元新臺幣的天然氣采購案,被媒體指為呂秀蓮赴“印尼”搞“度假外交”的重要籌碼之一。盡管呂秀蓮否認在此招標案中向印尼作出任何承諾,但當局高官和“臺電”方面都承認印尼方面中標的機會較大。
臺當局“經濟部長”林義夫一再強調稱,在此采購案中,臺灣會遵守世界貿易組織(WTO)的原則,按國際公開招標程序進行,一切要等國際標開出后才算數,但他暗示說,印尼有很豐富的天然氣,應該有好機會。
“臺電”方面則說,身為公營企業(yè),要配合當局政策;何況,印尼距臺灣較近,運費較省,因此得標機會很大。
昨日有島內媒體報道指出,此次促成呂秀蓮“出訪”印尼的印尼律師孔海榮希望呂氏能“說話算話”,每年向印尼購買300萬噸的天然氣,協(xié)助印尼發(fā)展農漁業(y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