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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視邪教“法輪功”:邪教危害正當(dāng)?shù)淖诮绦叛?br/>

2002年05月12日 08:19

  中新社北京五月十一日電(鐘欣明)邪教對人類社會的危害不僅在于其違背了人類基本的道德理念和法律準(zhǔn)則,也對宗教信仰造成極大危害。河南省社會科學(xué)院牛蘇林研究員日前指出,邪教危害社會的過程中,也嚴(yán)重?fù)p害正常宗教的合法權(quán)益,傷害宗教情感,危害宗教信仰。

  牛蘇林稱,由于邪教常常利用正常宗教中的一些教義和說法招搖撞騙,有的甚至還具有一定的宗教色彩,就很容易使一些對宗教不了解的人將邪教與宗教混為一談,將邪教的歪理邪說當(dāng)成宗教信仰加以接受。近年在中國冒出的邪教“法輪功”,因其盜用宗教名詞術(shù)語而形成一套歪理邪說,也被一些人歸入宗教之列,看成是一種宗教信仰。牛蘇林說,其實,恰恰相反,“法輪功”以各種非法方式擾亂社會秩序,害人奪命,完全具備邪教的各種特征,并對正常的宗教信仰自由造成極大危害。

  牛蘇林認(rèn)為,這種危害可以從三個方面看出:

  第一,盜用宗教卻竭力貶損宗教。牛蘇林說,大凡邪教,都打著宗教的旗號,或借用宗教的名詞術(shù)語,招搖撞騙,反過來又通過貶損宗教的聲譽來宣揚和抬高自己。李洪志一方面聲稱是釋迦牟尼的轉(zhuǎn)世,用“佛法無邊”欺世,另一方面又侮辱和褻瀆宗教,妄稱他是比釋迦牟尼、老子、耶穌還高的救世主。李洪志對各宗教的貶低和褻瀆,極大地傷害宗教信徒的宗教感情,因而最早出來揭批“法輪功”的正是宗教界人士。

  第二,曲解宗教教義,編造歪理邪說對人實施精神控制,是對宗教信仰自由的踐踏。牛蘇林說,邪教冒用宗教,散布歪理邪說,通過種種謊言、騙術(shù)、心理誘導(dǎo)對信徒實施嚴(yán)格的精神控制,從而剝奪了人們信仰自由的權(quán)利。李洪志盜用宗教術(shù)語和名詞,形成一套蠱惑人心的歪理邪說。這些歪理邪說已經(jīng)初步具有世界觀的職能,其對人精神的侵蝕和對信仰自由的踐踏是不可低估的。

  第三,邪教在擾亂社會秩序的同時,也破壞了宗教的正常秩序。牛蘇林表示,“法輪功”組織的歪理邪說,曾欺騙了一批善良的群眾,使一些沒有宗教信仰的人上當(dāng)受騙,并將這些邪說作為宗教信仰來加以接受,一些分不清邪教本質(zhì)的人還將它與正常宗教相提并論,混淆了宗教與邪教的區(qū)別。

  牛蘇林強調(diào),“法輪功”現(xiàn)象予人的深刻警示之一,就是在尊重和保護(hù)宗教信仰自由的同時,必須防范和打擊邪教。從這一點上說,中國政府對邪教“法輪功”的取締,既是對人權(quán)的保護(hù),又是保護(hù)宗教信仰自由的正義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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