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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杰是否剽竊了別人的成果?

2001年10月12日 09:11

  最近,圖書策劃人張先生向記者舉報:青年作家、“北大才子”余杰的《我看<水滸>》一文部分內容涉嫌抄襲了著名學者朱大可的《流氓的精神分析》一文,主要抄襲的內容是論述武松部分。

  記者馬上與朱大可取得聯系,朱大可告訴記者,余杰確實涉嫌抄襲了他的《流氓的精神分析》一書的部分內容。朱大可指出,關于武松部分內容的論述,是他整個獨特思想的一個貫徹,并且屬于他的基本的話語方式,廣大讀者已經熟悉。

  《我看<水滸>》與《流氓的精神分析》之雷同對比

  余杰的《我看<水滸>》一文,收在余杰的專著《鐵屋中的吶喊》一書中,該文第一部分《不該出手偏出手》,主要論及武松和李逵“不該出手偏出手”。其中分析武松部分幾乎與朱大可的《流氓的精神分析》所論及的完全相同——

  余文:血濺鴛鴦樓一節(jié),武松固然發(fā)泄了身受遭害的怨恨,卻一連殺死19條人命!霸┯蓄^,債有主”,這是英雄的口頭禪,殺張都監(jiān)、殺蔣門神,確實是報仇雪恨。但那些兒童、女眷、馬夫、丫環(huán)、廚師也該死嗎?……皎潔的月光映著鮮艷的血跡,閃亮的刀光照出武松暢快的笑容。

  朱文:一個以擊斃老虎著稱的英雄武松,為了一種身遭陷害的怨恨(這無疑構成了“殺人”的道德理由),就可以把地方軍事長官張都監(jiān)全家十九人盡悉殺光,其中包括那些無辜的兒童、女眷、馬夫、丫環(huán)和廚師。皎潔的月光照亮了殺手濺血的笑容與刀具。

  余文:施耐庵不愧為大家手筆:武松殺死13個人后,發(fā)現張都監(jiān)的妻子仍然在血泊中掙扎,就過去按住,要割下頭顱,卻沒有割下來。這才發(fā)現刀口已經砍缺。文字仿佛一首樂章,至此峰回路轉,跌蕩起伏,粗疏忽促的節(jié)奏一下子變得細膩舒緩起來。

  朱文:面對這場令人震驚的屠戮,粗率急促的小說竟然變得細膩舒緩起來。武松在殺過第十三個人(也就是張都監(jiān)的妻子)時,發(fā)現對方仍然在血泊中呻吟,就過去按住,要割下頭顱,卻不能如意。于月光下察看,才發(fā)現刀已砍出了缺口,便走去廚房找了一把好的。在又殺過六個婦女之后,他才中止了復仇的游戲。

  余文:最后,武松用尸衣和著鮮血在白色粉墻上寫下了著名的句子:“殺人者,打虎武松也!睔⑷伺c打虎在他心目中沒有什么區(qū)別。他自以為手中握著“道”,便將殺人的場面策劃得詩意盎然。如果說李逵僅僅是個殺手,那么李逵不僅是殺手,還是詩人。

  朱文:必須注意出現在這場屠殺中的一次真正的題寫,那就是武松用尸衣和鮮血在粉墻上所書的著名句子——“殺人者,打虎武松也”,它包含著一個最常見的隱喻,即被殺者與惡虎、殺人者與打虎者之間是完全同義的。當武松說“我是打虎者”時,就等于在說“我是好的殺手”,因為這就是一次新的惡虎翦除行動!瓱o疑,武松是那種擅長將血腥屠戮與詩意彼此融合的刀手,他懂得如何利用正義話語去構筑殺人現場的悲憤布景。

  另外,該文余杰論述李逵的部分,也與朱大可論及李逵的部分也有相似之處。

  費盡心機,“欲蓋彌彰”:抄襲有預謀

  余杰在《我看<水滸>》一文的《不該出手偏出手》的最后部分引用朱大可《流氓的精神分析》寫道——

  學者朱大可一語道破天機:“殺人、砍頭、剜心和凌遲,這黑暗王國的暴力話語,大量涌現于從《水滸》到《三國》(也許還應包括《封神演義》、《七俠五義》以及金庸、梁羽生的新武俠小說等等)的中國文學經典本文之中,構成了流氓美學的嚴厲前提,同時也是流氓與國家實現和解的深切的基礎。招安,就是從江湖流氓中遴選出一些新的官方屠夫,以便他們能夠在法律的名義下繼續(xù)從事國家暴力機器所指定的殺人游戲!

  這段“引用”文字道破了天機:余杰至少寫《我看<水滸>》一文之前,看過《流氓的精神分析》一文。

  那么,余杰為什么敢如此大膽地不注明出處的“引用”呢?不能不讓人懷疑余杰自作聰明地使用了“妙計”——余杰在論述武松的時候,有這么一句話:“葉朗教授在《中國小說美學》一書特別分析這個段落的藝術特色!北砻饔嘟芩撌龅膬热菹狄米员贝笳軐W系著名教授葉朗先生的。但2001年9月10日晚,記者專門給葉朗教授打電話,把余杰聲稱引用了葉朗教授的有關部分(也就是被指控涉嫌抄襲朱大可的部分),念給他聽,葉朗教授說:“我的書里根本沒有這些內容!

  由此證明:余杰的涉嫌抄襲是有預謀的,有欲蓋彌彰之嫌。

  指控屢屢,批評連連:剽竊為那般

  一段時間以來,有不少人指控余杰涉嫌抄襲。

  2000年2月17日,重慶作家張育仁指控余杰的名作《余秋雨,你為何不懺悔》抄襲了他的《靈魂拷問鏈條的一個重要缺環(huán)》一文。張育仁表示,余杰《余秋雨,你為何不懺悔》一文,引用了他的文章的實質部分,如寫這篇文章的主要依據——有關余秋雨文革中的表現的“罪狀”,除了有關余秋雨寫《胡適傳》一事引用他人外,其他都來自張育仁的文章。

  2000年10月9日,當當網上書店發(fā)表網友轉貼的文章——《余杰抄襲鐵證如山》,該貼轉自《書屋》2000年第九期李江峰的文章《余杰的疏誤》。在這篇文章中,作者指出:收于余杰《鐵屋中的吶喊》中的一篇長文《知、性、游——重讀楊絳》的一些論述,多處和胡河清的《楊絳論》(載于《靈地的緬想》學林出版社1994年12月版)有相同或相似的地方,讓人感到確確實實“襲用”了。

  之后,就是這篇《我看<水滸>》了。

  指控之后,便是毫不留情的批評:

  2000年6月28日,青年評論家謝有順在《南方都市報》發(fā)表《“盜”亦有道——看“文壇剽客”》一文,對余杰提出批評,說“對學術界也是一個莫大的諷刺”。

  接著,已故網絡作者朱海軍寫出《余杰不配做任何人的朋友》一文,在網上流傳,認為余杰“差不多就已經是主動承認了自己的抄襲行徑,因為兩篇文章主旨和結構都太相似了!

  劉紹銘先生在《萬象》第一卷第七期《剝皮的藝術》中對余杰文章引用外國作品“例不落注”曾進一言,以為“這些引文,自己譯的,要交代。人家譯的,更要交代,否則就是‘掠人之美’了”。余杰“例不落注”的問題主要還不在譯文方面,有些筆墨恐怕有襲用之嫌……

  李立研先生在2000年5月的《博覽群書》發(fā)表《“天才”的“盲點”——由余杰“學風”到其“立論”》指出:余杰想做內地的李敖,但在學風上卻做不到李敖那樣。在昆德拉和哈維爾問題上不僅出現了引文不準的問題,而且還有判斷與操作方面的問題。文章說:“要當大陸李敖,在學風上也得改進。比如說,李敖要是引了誰的文章,總不忘了做注釋。不管是文中注,還是腳注都很仔細。余杰引了十處哈維爾的話,不但沒有一處注明出處,而且在我所知道的九處引文之中,出錯的就有四處。這是一個很有意思的現象。余杰,北大研究生水準,才而敏,卻不能像錢鐘書那樣,直接閱讀原文,還得引用別人的‘譯文’。更可怕的是,‘引文’之后沒有‘出處’,還有‘錯誤’。這當然是不能原諒的學風問題。”

  “余杰為何要抄要剽?”有網友如是說,“不是江郎才盡,文思枯萎;就是急功近利,別有用心!

  自我辯護,極力否認:余杰不明智

  余杰是怎樣對待指控和批評的呢?一是自我辯護,不惜與朋友絕交;二是極力否認,拉虎皮做大旗。

  針對張育仁的指控,余杰在接受長江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引用豈能算是抄襲?他(張育仁)作為一個學者這樣說,太不負責了!這樣做很不妥當!他那篇文章也引用了我的《說,還是不說》一書中的觀點,算不算抄襲呢?”

  謝有順的《‘盜’亦有道——看“文壇剽客”》引起社會各界強烈反響,余杰連忙趕寫《“真實”的謊言》以自辯。最后在這篇文章里,他宣布與謝有順“告別”。

  在《“真實”的謊言》里,余杰表示,“……我的整個思路早在張文發(fā)表前一年就形成,當時我在北京和外地十多所大學的演講中已經比較詳盡地談及,有數千名聽眾可以作證。在正式行文的時候,我參考了包括張文在內的三十余篇論文和原始文獻,如海外的王友琴、鄭義等學者和國內的徐友漁、王毅、錢理群、任不寐等學者的研究成果?梢哉f,從文章的整體構思到材料征引,都與張文迥然不同。張育仁的“抄襲”說,從根本上是站不住腳的。這一點,首發(fā)張文的《四川文學》的編輯冉云飛,已經對媒體發(fā)表了自己的看法。冉云飛認為,兩篇文章各有側重點,根本不存在抄襲問題,并對張育仁為何作此言論以及言論背后的心態(tài)表示迷惑不解!

  指控、批評余杰涉嫌剽竊的人越來越多,而且說話中肯,有理有據。余杰的自我辯護和極力否認,因為白紙黑字、證據確鑿,顯得蒼白無力,效果不大,也根本無法洗刷“文壇剽客”的罪名。因此,又有網友說了:“如果余杰明智一些,認個錯,道個歉,重新再來,還是有機會成為大陸李敖、王小波第二的嘛!”(徐林正)

  摘自:【千龍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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