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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慧芬坦承發(fā)票是給吳淑珍用 檢調擬約談扁夫婦

2006年08月14日 16:47


    “國務機要費”等案的關鍵證人“臺灣紅”負責人李慧芬,從澳大利亞帶回三箱行李,為怕人動手腳,都以熱封膠膜密封,其中兩箱證物,上午在檢察官面前當場拆封。(臺灣《聯合晚報》圖)

  中新網8月14日電 涉及“國務機要費”案的關鍵證人“臺灣紅”負責人李慧芬今天(14日)凌晨返臺,在隨后的偵訊中,李慧芬明白告訴檢調,發(fā)票就是要給扁妻吳淑珍用的。此外,檢調部門也表示,在完成前置作業(yè)后,將會先行約談扁妻吳淑珍,最后才傳喚陳水扁進行理清。

  據臺灣聯合晚報報道,臺“高檢署”查緝黑金行動中心,偵辦“國務機要費”案,在關鍵證人“臺灣紅”負責人李慧芬今天凌晨返臺后,上午立即指揮調查局臺北市干員,以“證人”身份約談到查緝黑金中心。

  據了解,李慧芬以熱封膠膜密封從澳大利亞帶回臺灣的證物,在檢察官面前當場拆封,其中包括尚未曝光的發(fā)票。由于李慧芬數年前住宿君悅飯店的發(fā)票,出現在“國務機要費”的支出憑證中,李慧芬在偵訊中,明白告訴檢調,發(fā)票就是要給吳淑珍用的。

  由于“國務機要費”的核銷,出現“中飽私囊”的貪瀆疑情,檢調上午也同步約談“總統(tǒng)府”會計處等相關承辦人員。據悉,在完成前置作業(yè)后,將會先行約談扁妻吳淑珍,最后才傳喚陳水扁進行理清。

  據了解,李慧芬以熱封塑料膜包覆的2大箱證物,內容包括李慧芬在世貿聯誼社、馥園餐廳、三井日本料理及先施百貨等地的消費發(fā)票復印件,加上李慧芬之前交付堂姊李碧君的君悅飯店、聚玉齋等發(fā)票。李慧芬個人的消費發(fā)票,總金額超過千萬元,與曾天賜所謂作為秘密外交用途的“南線工作”無關。

  檢調偵辦SOGO禮券期間,一度衍生貴夫人集資購買禮券事件,李慧芬曾透露與扁妻交情匪淺的堂姊李碧君,多次向她索取君悅等發(fā)票,表示是“老板娘”要的。李慧芬當時并表示,堂姐告訴她“老板娘”就是吳淑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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