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9月25日電 據(jù)信息日報報道,經(jīng)過一年多的偵查,江西撫州熊新興特大涉黑一案日前已經(jīng)偵查終結。24日,從江西省公安廳了解到,該案已由檢察機關移送法院并已開庭。九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將于26日宣判。
江西聯(lián)達實業(yè)有限公司總顧問熊新興,曾任撫州市臨川區(qū)兩屆政協(xié)委員。經(jīng)查,1997年以來,以熊新興為首的黑社會犯罪集團憑借其黑社會勢力開設賭場、貸款詐騙銀行資金、強迫交易等非法手段聚斂了巨額財富,并大肆購買槍支、吸收成員,極力擴充其組織。另一方面,他們以金錢拉攏多名包括廳級干部在內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編織層層“保護傘”,目前,對熊新興涉黑集團的“保護傘”扔在繼續(xù)深挖中。
據(jù)統(tǒng)計,該組織以殘忍的手段致使3人死亡,重傷5人;從金融機構貸取近億元的資金,無意歸還。2005年1月27日,公安機關成立了“1·27”專案組。2月28日,專案組在南昌市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對犯罪嫌疑人熊新興刑事拘留。2005年3月1日,專案組在南昌市以涉嫌隱匿、銷毀會計憑證罪對熊建祥刑事拘留。此后,相繼抓獲其組織成員21人,其中起訴17人,勞動教養(yǎng)兩人,免予起訴兩人。專案組繳獲該組織各類槍支8支、子彈227發(fā)和大量管制刀具,凍結該組織總值人民幣約1.4億元的資產(chǎn)。
舉報不斷,黑老大終露馬腳
2004年12月,一封舉報信稱“江西省聯(lián)達實業(yè)有限公司總顧問熊新興,實為撫州市路人皆知最大的黑社會老大。他網(wǎng)羅當?shù)匾恍┑仄α髅,目無國法,肆無忌憚地實施殺人、霸占、詐騙、賭博,‘以黑護商,以商養(yǎng)黑’……”但查證時,當事人搖頭否認,證人也渺無音信。盡管如此,實名舉報和上訪市民還是不斷。2005年元旦剛過,江西省公安廳成立“1·27”專案組,以熊新興涉嫌尋釁滋事、隱匿、銷毀會計憑證罪立案開展偵查。
偵查受阻,專案組長受威脅
偵查工作剛開始,各種干擾和壓力紛至沓來。盡管熊新興已經(jīng)到案,但一雙無形的“黑手”似乎始終在跟專案民警較量。辦案民警將熊新興押至星子縣準備提審的當天,專案組長接到了恐嚇電話:“你們敢搞我們老板,到時候你們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在撫州市公安局原分管副局長尹光的“組織領導”下,已經(jīng)對該案反復查過兩次,很多關鍵的問題都已被“擺平”。但專案組要查找的每一個證人,幾乎都回避。即使找到了證人,他們都不敢如實陳述受害事實。有的證人剛向專案組提供證詞,就遭到不明身份的人上門威脅、毆打。通過辦案人員努力,外逃的10余名團伙的骨干成員陸續(xù)被抓獲歸案。經(jīng)審訊,上述犯罪嫌疑人陸續(xù)供述受熊新興指使故意傷害致死、開設賭場、金融詐騙等犯罪事實。
2005年4月20日,偵查人員在熊新興的老家嵩湖鄉(xiāng)鄒熊村查獲了團伙成員多次輾轉藏匿至此的賬本資料和槍支彈藥。熊新興黑社會組織犯罪團伙的犯罪事實得到進一步證實。2005年7月中旬,專案組在掌握大量事實證據(jù)基礎上對熊新興進行集中審訊。在大量的證據(jù)面前,熊新興心理防線徹底被攻破。如實交代了故意實施傷害、涉黑等犯罪事實。
撥開迷霧,黑社會披上“合法外衣”
熊新興,綽號“國國”,1967年10月1日出生,初小文化。江西省聯(lián)達實業(yè)發(fā)展有限公司、江西省撫州市博福公司總顧問、廣東省廣州市嘉邑華投資公司(私營)董事長。1996年開始,熊新興在撫州市先后成立了聯(lián)達和博福兩個公司,公司經(jīng)理、副經(jīng)理等職務均由其手下骨干成員擔任,使其黑社會性質組織披上了公司的合法外衣。熊氏犯罪集團以暴力手段鏟除組織發(fā)展的障礙,他經(jīng)常要求自己的部下“該打的架要打!該鏟平的要鏟平!”。
1996年,熊新興的“大哥”陳小榮幫助熊新興聯(lián)系購買復興大廈土地,熊新興承諾給陳小榮10%的利潤。但事成之后熊新興沒有兌現(xiàn)承諾,兩人為此反目成仇。陳小榮就經(jīng)常在外面說熊新興是個鄉(xiāng)下人,做人很差,還說要去舉報熊新興黑社會、開賭場的事。熊新興得知后,先后兩次叫張文鋒等人毆打、教訓了陳小榮,但熊新興仍不解恨,11月13日16時許,團伙成員董嘯林以拿毒資為由將陳小榮誘騙到董武忠房間里。隨后,董嘯林、董武忠、董建華、董圓龍(在逃)、董潤龍等人把陳小榮雙手反綁后,用鋤頭猛砍陳小榮的雙腳,致使陳小榮失血過多死亡。
暴力斂財,上門毆打強拆民房
熊新興在1998年至2000年間,分別在金巢開發(fā)區(qū)自己的家中、撫州賓館、富奇賓館、撫州電機廠、臨川區(qū)騰橋鎮(zhèn)等地開設賭場,放高利貸,利用團伙的“震懾力”,或威脅、或利誘“邀請”撫州市的具有一定實力的私營企業(yè)主進行聚眾賭博。熊新興團伙利用設賭獲取的“利潤”,購買各類槍支20余支,大肆進行招兵買馬擴充勢力。熊新興團伙主要骨干成員均配有做工精良的仿“六四”、“五四”軍用手槍。熊新興團伙在撫州各黑惡團伙中槍支最多、成員最多,黑道上無人可以與之為敵。
熊新興犯罪集團以博福公司的名義非法獲取工程項目開發(fā),強行拆遷,獲取暴利。2004年初,熊氏博福公司在贛東大道北延伸段的開發(fā)項目中,指使團伙成員對部分不愿意拆遷的群眾采取上門威逼、毆打等手段強行拆毀多戶群眾房屋。因為熊某某不愿意搬遷,父子倆被熊新興的手下打成輕傷甲級。轄區(qū)派出所出面處理,其手下張文軍囂張地威脅派出所長“你這個所長還想當不想當!
大肆行賄,建“紅樓”腐蝕官員
熊新興團伙利用金錢開道,大肆拉攏、賄賂國家機關的工作人員,為團伙的違法犯罪行為尋求支持和保護。一些權力部門的工作人員因為他出手大方,認為他講義氣、夠朋友,與其來往密切,甚至部分官員想得到提拔也找熊新興疏通關系。熊新興從一名普通農(nóng)民、勞教釋放人員變成擁有上億元資產(chǎn)的撫州市黑幫老大,并涂上了“政協(xié)委員”的紅顏色,這與國家機關部分工作人員的“支持”、“保護”不無關系。
在撫州市西南近郊的綠蔭掩隱中,有一片天藍色的、外形別致、內裝豪華、占地200畝的建筑群。這就是熊新興聯(lián)達公司俱樂部。被人們戲稱為撫州的“紅樓”。進入這里只有一條專用通道,在入口處有一個高15米左右的望塔可以鳥瞰周邊全景。主建筑為三層別墅,一樓是桑拿、泡腳屋;二樓是餐飲、舞廳;三樓是豪華客房。這就是熊新興拉攏、腐蝕官員的專門場所。
何輝光,撫州市信用聯(lián)社管理專班主任,在接受熊新興的賄賂后,何輝光違規(guī)放貸款,把撫州市信用聯(lián)社變成了黑社會組織的提款機,只要他需要,隨時可以提到錢。為熊新興涉黑犯罪行為提供強大的經(jīng)濟資產(chǎn)。使撫州市銀行系統(tǒng)貸款近億元未歸還,其中近7000萬元涉嫌金融詐騙,嚴重擾亂了金融秩序。
在熊新興黑社會犯罪團伙的保護傘的名單中,既有普通民警,也有廳級領導。1998年4月29日12時許,因承兌匯票之事,何輝光指使胡曉兵、楊文忠、胥小明等人毆打中國銀行撫州市分行信貸管理科副科長楊銀龍,致其輕傷甲級。撫州市公安局成立專案組對此案件進行查處,抓獲了胡曉兵、楊文忠,并追捕胥小明。熊新興為幫助何輝光等人逃避追查,找到當時承辦此案的民警許輝,提出被告人熊建祥頂替胥小明投案自首的要求,許輝同意了熊新興的要求。1998年5月27日熊建祥以胥小明之名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15日經(jīng)許輝建議將其釋放。作為公安民警,許輝還和熊新興、饒孟高等人合伙由許輝操控可遙控“牌九”與鄧有亮賭博,騙取其賭資170萬元,許輝“獲利”30余萬元。
暴力抗法,與基層政權抗衡
受熊新興的影響,他所在的熊家村成為基層政權的法律真空地帶。熊氏家族的人不繳稅收、不交電費,甚至于連計劃生育國策也成了一紙空文。熊家村成為熊新興團伙逃避公安機關打擊的“避風港”,許多熊家村青少年更是以熊新興為偶像。熊新興竟被稱為永不退休的“地下市長”。
江西省一法律界資深人士分析認為:以熊新興為首的黑社會犯罪集團主要危害體現(xiàn)在:一是嚴重擾亂社會治安,肆意侵犯人民群眾的生命。該組織氣焰十分囂張,以殘忍的手段致使3人死亡,重傷5人,輕傷數(shù)十人。二是嚴重擾亂經(jīng)濟秩序,影響到撫州市的經(jīng)濟發(fā)展。該組織與金融機構工作人員內外勾結,踐踏國有金融機構的管理制度。從各個金融機構貸取近億元的資金,無意歸還。三是黑手伸入黨政領導機關,司法部門,插手黨政機關人事任免。(王健根 王劍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