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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警方12分鐘處置一起持槍和爆炸物劫持客車案

2006年08月17日 20:46

  中新社北京八月十七日電 (于立霄 蔡金曼)北京警方僅用十二分鐘就成功處置持槍和爆炸物劫持長途客車案。十七日在此間舉行的表彰會上,北京市公安局局長馬振川表示,這一案件為平安奧運提供了成功的典范。

  據(jù)警方介紹,八月七日下午,從遼寧開往北京的長途汽車上,一名男子持自制手槍和爆炸物劫持一輛載有二十八名人員的客車,警方接到報案后迅速出擊,通過談判周旋、組織乘客,當場制服犯罪嫌疑人,順利解救二十八名人質。

  整個事件中警方繳獲自制爆炸裝置一個,內含一點八千克爆竹藥,其威力相當于一千克TNT炸藥,以及自制手槍一支、子彈五發(fā)。公安分局副局長田壯稱:“整個處置過程,沒用一顆子彈、沒傷一個人,全程僅用了十二分鐘!

  犯罪嫌疑人在交代犯罪事實時說,作案只是因為沒有人注意到他的專利,想通過這一方式發(fā)泄心中不滿,造成“轟動效應”,引起他人關注。

  北京市公安局、東城分局、特警總隊、刑偵總隊、防暴安檢處等多個部門、多個警種的民警參加了此案的處置過程。馬振川局長說:“在這種生死關頭上每個警員都臨危不懼,這說明了全局警員高昂的戰(zhàn)斗力。”

  參與該案件的全體參戰(zhàn)民警十七日受到了北京市公安局的表彰,其中九名立功民警按立功情況分別被授予了個人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等的獎章、證書和獎金。


 
編輯:聞育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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