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響應“國六條”新政 廣州公示收回25宗閑置用地

2006年06月09日 10:24

    2006年5月17日,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促進房地產(chǎn)業(yè)健康發(fā)展問題,并采取6項有針對性的措施,房產(chǎn)業(yè)界簡稱為“國六條”。 中新社發(fā) 岳立中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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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wǎng)6月9日電 據(jù)《信息時報》報道,廣州市國土房管局8日發(fā)出閑置土地回收公示,廣州青年文化宮、第113中學等25宗用地因長期閑置已被公示要收回。據(jù)悉,此次涉及收回的閑置土地共32.1916公頃,包括住宅、電影院、學校用地等多種項目的25宗土地。據(jù)了解,這批回收的閑置用地于今年3月研究后報市政府批準,8日正式公示并公告處置方案。

  13宗用地政府無償收回

  記者在公示處置方案上看到,此次收回的最大閑置地塊占地60975平方米,為廣州市西關建設開發(fā)公司名下的、位于荔灣區(qū)上九路附近的商住樓用地。此外,收回的閑置地塊項目種類繁多,有商品住宅、商住樓、單位住宅,甚至有青年文化宮及學校用地等;涉及原用地單位包括粵港信息日報、廣州市服務旅游局和原廣州市東山區(qū)人民政府等。

  據(jù)了解,這批閑置用地主要處于白云、海珠、越秀等市區(qū)中心,分別以無償收回、注銷原用地批文等方式進行處理,其中有13宗用地由政府無償收回。據(jù)介紹,注銷原用地批文是指閑置地不歸政府和原用地單位所有,而是歸還批文簽訂前的所有者,即保有其原地狀。

  廣州青宮或將遷回原址

  據(jù)了解,廣州青年文化宮閑置地塊原用地單位為廣州市青年文化宮和香港恒基中國地產(chǎn)有限公司間接控股公司廣東嘉星房地產(chǎn)有限公司。據(jù)悉,廣東嘉星于1997年獲得青宮地塊的開發(fā)權。在繁華的北京路,老青宮的改造重建工程一擱10年,雙方終因未能在拆遷等問題上達成一致意見而使工程陷入僵局,最終面臨收回。

  據(jù)透露,廣東嘉星和青宮一度因拆遷等問題對簿公堂,但最終未達成一致意見。青宮方面曾表示,如沒有新補償,青宮難以生存,只好遷回原址,并申請臨建以“自救”。昨日,記者致電青宮,對方稱負責人暫不在廣州;而廣東嘉星的法律顧問鄧永超則表示,雖然目前已到公示階段,但相關的問題還需繼續(xù)研究,屆時方可作答復。

  此舉應為響應“國六條”

  廣州市房地產(chǎn)專家韓世同認為,廣州此次收回閑置土地響應了“國六條”配套細則提出的有關閑置地塊處理規(guī)定。另外,韓世同表示,荔灣區(qū)等中心城區(qū)的回收住宅閑置地塊位置很好,其盤活可增大市中心住宅用地的儲備。(田桂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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