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寧波6月7日電(記者 白林淼 通訊員 楚云 邢陸)6月5日,浙江寧波慈溪法院對14名“六合彩”賭博團伙進行宣判,以非法經營罪和賭博罪判處主犯黃建慶、岑仲君有期徒刑久年和八年,各處罰金20萬,岑群和朱央君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各處罰金10萬元,團伙的其他10名成員分別依法以非法經營罪和賭博罪定罪懲處。
法院庭審時發(fā)現,早幾年,岑群接觸地下六合彩,一來二往把幾十萬元的積蓄統(tǒng)統(tǒng)輸光。為了撈回來原來輸的錢,她便和丈夫黃建慶、弟弟岑仲君、弟媳朱央君商量,一家人做起“六合彩”的地下莊家,除了岑仲君、岑群夫妻,岑仲君的堂叔、堂弟、堂嫂以及黃建慶的姐姐一家都統(tǒng)統(tǒng)跳進這個團伙。
2005年8月,這個“家族地下六合彩”賭博點開張,岑仲君還放棄了原先經營的寄售店。家族的每個人分工明確,男人聯絡投注人員,女人在家開獎和記賬,并設專人接電話和報碼。短短數月,他們的“生意”迅速做大,成了當地地下六合彩有名的大莊家,還發(fā)展了10來個下線替其拉投注者。最多的時候,每一期有上百人在他那里投注,少的幾千,多的可達幾十萬。
整個團伙中,很多的團員是輸錢后加入的,有些人就因“六合彩”傾家蕩產。后來他們才知道,玩六合彩就是輸多贏少,他們組織地下“六合彩”的55期中,從來沒人中過大獎。
2005年12月8日,新一期的“六合彩”開獎的時候,剛剛開完獎的當晚八點半,正當大家準備算賬時,大批警察從天而降。就這樣,這個在慈溪當地“圈”錢上千萬的六合彩窩點終于覆滅。
法院一審后認為,岑仲君、黃建慶、朱央君、岑群經預謀,借“六合彩”之名,并利用其開獎結果,自2005年8月2日第91期“六合彩”開始,從事非法博彩活動,至第145期止,岑仲君、黃建慶、朱央君、岑群已接受“六合彩”投注累計人民幣1000余萬元,其中接受的部分投注金額轉報給胡迪峰(已判刑),非法獲利計人民幣27萬余元,其行為均已構成非法經營罪。因岑仲君、朱央君、岑群均有立功表現,依法可從輕或減輕處罰。其他八名從犯以代為受注、代記碼單,或者幫助結算、交接博彩款項,或者轉報投注等方式,均多次協(xié)助進行非法博彩活動,依情節(jié)輕重分別以非法經營罪和賭博罪懲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