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五月十九日電 臺北消息:臺灣“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會議十九日決議,臺北市、高雄市市長和市議員選舉投票日訂于今年十二月九日(星期六)舉行;將報請“行政院”備查。
“中央社”十九日報道,“中選會”發(fā)言人鄧天佑表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guī)定,下屆市長、市議員必須在就職日前十天選出,因此臺北、高雄市長選舉應(yīng)于十二月十五日前舉行。
鄧天佑說,依慣例,選舉多在星期六舉辦,但十二月二日適逢地方公務(wù)人員考試,因此“中選會”決議十二月九日舉行臺北、高雄市長選舉投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