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14日電 最近一直充當被告身份的郭德綱,近日就當了一回原告,他要告的是未經授權的盜版發(fā)行商和侵犯肖像權者。信息時報報道,昨日,郭德綱的經理人王海告訴時報記者,現(xiàn)在他們已經委托了簽約的北京網絡秀數(shù)字傳媒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網絡秀),準備將北京鴻達以太文化發(fā)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鴻達)和廣州飛樂唱片公司(以下簡稱飛樂)告上法庭,理由是侵犯作品著作權和肖像權。另外,據網絡秀方面的負責人于小姐透露,他們目前正在加緊取證,即將向法院提出訴訟,進一步的情況將于10天之后在北京舉行記者會。
收集證據打假早有部署
據悉,對于這些盜版專輯,郭德綱一直都很氣憤,所以他趁著上月底到廣州宣傳的時候,就前往廣州的音像店實地收集證據。據知情人士透露,當天郭德綱做完活動之后,馬上趕去解放北路省新華書店某營業(yè)部處,一下車他就直奔曲藝相聲專柜,馬上發(fā)現(xiàn)了一套盜版的DVD;之后郭德綱又去了機場路的廣東音像城,在那里他又發(fā)現(xiàn)了一批盜版產品。據悉,最后郭德綱一共買了一套四碟裝的DVD和一套二十四碟裝的DVD,總共花了340元。前者主要收錄郭德綱近期的一些相聲段子,后者則是郭德綱多年來相聲作品的匯總。當時郭德綱已經向隨行人員表示,沒想到自己的作品被盜版得如此厲害,一定要追究責任。
維權所得捐給希望小學
就在完成了這次實地收集證據的兩個星期后,郭德綱就委托他目前的音像產品發(fā)行公司對涉嫌侵權的單位提出訴訟。網絡秀公司的于小姐說,這次要起訴鴻達的原因,是2005年5月左右郭德綱和鴻達簽了一份協(xié)議,當時雙方簽訂了郭德綱的單口相聲和對口相聲兩個專輯的授權。后來郭德綱又和網絡秀簽了獨家協(xié)議,網絡秀擔當?shù)氖枪戮V此后作品的發(fā)行工作。如果現(xiàn)在鴻達方面發(fā)行郭德綱和他們簽約前的作品,那就沒有任何問題;但是卻發(fā)現(xiàn)他們現(xiàn)在把郭德綱和網絡秀簽訂協(xié)議后發(fā)表的作品也擅自上線銷售,這就是侵犯網絡秀的權益了。
至于起訴飛樂的原因,據網絡秀方面表示,飛樂唱片近期出版了一百多張相聲專輯光碟,這些碟中,郭德綱的作品才二三十個,有的專輯中就一兩首是郭德綱的相聲。但他們在這些光碟的封面上,全部用的是郭德綱的照片和名字,變成似乎是郭德綱的作品集。許多不知情的消費者都上當受騙,一些“鋼絲”紛紛來信,說郭德綱現(xiàn)在怎么“只知賺錢不要臉”,為了錢就做欺騙消費者的事情,大大影響了郭德綱的聲譽。為此,郭德綱非常惱火,他委托網絡秀方面一定把這件事情調查清楚,還他一個清白,而且他還表示,如果打贏了官司,他將把維權所得為西部地區(qū)建兩所希望小學。對此事,飛樂公司方面暫時沒有回應。
業(yè)界說法
相聲界認為賊喊捉賊
相聲界有人士認為,郭德綱的行為有“賊喊捉賊”的嫌疑,“多少名家的老段子,只是被他稍加改動,他就敢口口聲聲說是自己的作品,他怎么不說是侵犯了別人的著作權呢?”
汪洋同情郭德綱
一直在焦急等待與郭德綱的官司開庭的汪洋也聽說了這件事。對此,汪洋稱,如果事件屬實,那郭德綱的遭遇確實值得同情,但只是有一點他不明白,“為什么郭德綱只有在自己吃虧的時候,法律意識才這么強呢?”(葉毅)